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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2021第2期
来源: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发布时间:2021-06-16 字体:[ ]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分解落实2021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通知

海政发〔2021〕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研究确定了2021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具体落实。现将相关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健全责任体系、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区政府将对主要预期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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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海政发〔2021〕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9月印发的《海门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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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


南通市海门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有效打击在生产安全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一)事故报告程序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伤或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造成2人以上重伤、被困或者1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紧急疏散人员较多的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于45分钟内同时向区委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纪委监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区委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20分钟内书面补报,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报送的重要事故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报送书面信息。上报的事故信息,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后书面报告,原则上不得以向区领导个人报告代替程序报告。

3.各地、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事故信息,正式上报前必须经过区委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核确认后上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向南通市委、市政府报送事故信息。涉及多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互通情况,确保信息数字准确、口径一致。

4.事故发生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补报。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应急管理局补报,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补报。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负责人应当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接报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事故救援,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性大小确定应急预案响应级别。

1.发生重伤3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以及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调查取证,指导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2.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6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调查取证,指导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3.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6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和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调查取证,指导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及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在上级事故调查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特种设备、农机等事故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事故调查权限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轻伤生产安全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重伤6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6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受上级部门委托,由区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安委办备案。

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经上级人民政府授权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上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组成

1.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并按规定邀请纪委监委派员列席。根据事故调查需要,可邀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提供技术支持。

2.调查组组长的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6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6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调查组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以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3.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出现《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除按《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勒令其停止参与事故调查,并要求派出单位更换人员。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应当回避的,应主动要求退出事故调查;不主动退出的,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让其停止参加调查,并要求派员单位及时更换人员。

(三)事故调查组及调查组成员单位职责

1.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性质;

(3)认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4)查清属地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提出应当追责问责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建议名单及人员责任事实;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事故调查处理中的有关事务,负责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承办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召开通案会,负责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综合责任认定意见,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所涉专业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专业性鉴定结论。

(4)区公安局:负责当事人、现场目击者的调查笔录和现场证据的提取,尸体检验。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协助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工作的有序开展。

(5)区总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6)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牵头组织事故善后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保障工作。

(四)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原因初步调查清楚后,由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对后续调查作出安排,并在此基础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相关人员根据事故调查组形成的初步意见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初稿。

2.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应征求调查组成员和区纪委监委意见。

3.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通案会讨论形成后,由事故调查组成员确认签字,并及时报事故调查组派出单位审批。

4.事故调查报告经过讨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将讨论情况连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和调查笔录报事故调查组派出单位确定。

5.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由事故调查组提出,经事故派出单位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五)事故批复结案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重伤3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承办工作,并根据报告内容,监督落实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2.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承办工作。政府批复应及时发送至相关单位。

3.区应急管理局、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府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以及负有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4.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

1.事故善后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工作组,召集事故单位和死亡者亲属就事故赔偿等事项进行调解。

2.区公安、人社、司法、民政、总工会等部门应派员协助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通报事故经过,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人社部门负责工伤的认定和赔偿政策的宣传;司法部门负责法律援助、赔偿调解;民政部门负责尸体保管、火化等工作;总工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事故死亡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应派员协助善后处理,做好死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4.事故单位和死亡者亲属就事故赔偿等事项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四、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等行为坚持从严追究的原则追究其责任。

2.企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事故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因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事故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按国家、省、市有关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五、经费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实拨付。

经费开支范围:事故现场勘察、现场固定、调查取证、技术鉴定、聘用专家、防护用品、会务保障、交通保障等开支。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表彰南通市海门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海政发〔2021〕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0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抓重点、强责任、严监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稳定的态势,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区政府决定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集体、田佳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以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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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海政发〔2021〕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于2021年2月2日经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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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在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海政发〔2021〕10号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司法厅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南通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 司函〔2020〕46号)《市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海安等六县(市)区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通政复〔2020〕165号)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基层执法管理,推进镇(街道)范围内开展以相对集中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破解行政执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心下移,权责一致。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发挥镇(街道)就近就便管辖优势,赋予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和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的自主权,加强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围绕解决基层多头执法、执法缺位、以及“看得见、管不着”等矛盾和问题,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三)坚持精简高效,稳步推进。从镇(街道)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基层执法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放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四)坚持依法行政、务实创新。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集中行政处罚权关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社会共治、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

三、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范围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在各自辖区内集中行使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中的下列权力:物业、城乡规划、市容环卫、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目录清单附后。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增强执法主体意识,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与镇(街道)对接,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沉衔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

(二)稳妥移交事权。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遗留问题开展一次性集中清理,列明台账,移交镇(街道)查处解决。自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目录清单公布之日起,下沉权力事项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自己的名义、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原实施机关不再行使。鉴于滨江街道和海门街道一体化运作,原滨江街道区域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执法权由海门街道办事处行使。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改革工作的宣传发动,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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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海政发〔2021〕1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周国强: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房屋征收管理、房地产秩序、建筑业、交通运输、铁路建设、港口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人民防空、防震、邮政、绿化、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地震局)、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海门海事处、海门邮政管理局。联系三厂工业园区、余东镇。

姜 勇:负责商务、开放型经济、口岸开放、海门区世纺广场项目现场指挥部等工作和“菜篮子”工程。分管区商务局(口岸办)。联系海关办事处、石油公司、邮政公司、盐务公司、总工会。主持三星镇党委工作,联系四甲镇。

宋 涯:负责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科技、招商引资、与上海、苏南合作交流、项目建设、供电、电信等工作。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协助负责统计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投资服务中心等。协助分管统计局。联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科协、工商联。协助联系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挂帅北京招商分局;联系临江新区、海永镇。

其他分工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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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扶持政策》的通知

海政发〔2021〕1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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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

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扶持政策

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持续抓好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高效,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海门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扶持粮食(稻麦两熟)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优质食味水稻面积在300-1000亩的,每个实施主体补贴10万元;建设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每个实施主体补贴15万元。

2.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新型合作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粮食烘干中心新增一组48吨以上(含)粮食烘干机,且通过南通市级验收的,每个申报主体补贴30万元。

3.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管护。根据《海门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后管理办法》(海政办发〔2018〕11号)文件规定,对2016年起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安排10元/亩的专项管护资金,区镇(街道)同比例配套。

(二)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4.新型服务组织培育。经登记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组织和农业企业,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且达到南通建设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补(南通有奖补的补足差额)。

5.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对在叶菜类种植关键环节新增农业机械20万元以上(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主体,根据投入额给予50%的补贴,单个主体年度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青毛豆种植面积达30亩及以上且种植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的主体,按照600元/亩进行补助。

6.现代种业繁育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地方名特优种质资源,提升地方品种繁育水平,全额对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建设现代种业繁育示范基地建设予以扶持。重点补助连栋大棚、品种选育等基础设施设备,最高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三)发展现代畜牧业

7.海门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扶持纯种海门山羊扩繁场3家(当年度纯种海门山羊种母羊存栏200头以上,其中当年度新购或通过胚胎移植繁殖纯种海门山羊种羊不少于100头),每个场补助20万元。

8.扶持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提档升级。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最高补助500万元;编制保种场发展规划补助资金50万元。

9.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建设。根据当地海门山羊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实质性研究和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补助工作经费5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下拨至区镇(街道)。

10.山羊标准化屠宰场建设。在取得合法土地利用手续的基础上,鼓励符合环评要求及动物防疫条件的实施主体新建(扩建)山羊屠宰场,屠宰场建设方案需经区专家组审核通过,方可准予投资建设。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审定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1.畜禽保种场建设。扶持国家级、省级种畜禽保种场建设,每场补助工作经费30万元。

(四)发展现代渔业

12.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对渔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额达到60万元的,区财政按照省财政标准1:1配套。

13.渔业安全生产救助。每有效救回一名渔业从业人员的,给予搜救单位(船舶、船主)0.5万元奖励。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等级,对参与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搜救行动的搜救单位(船舶、船主)每次给予1.5-3万元补贴。

14.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在农村三、四级河道,水产养殖重点村以及水面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居开展淡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改善农村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水生生物资源。

二、加快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五)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15.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对国家农业产业园规划申报等费用据实列支。

16.设施园艺标准园建设。①基础设施补助:对当年新建的连栋钢架大棚100亩(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20亩<含>)每亩给予1.5万元补助;当年新建的玻璃温室(面积10亩<含>),每亩给予8万元补助。②对当年度获评部、省级各类标准园给予一次性成果性奖励5万元/个。

(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7.发展“一村一特”产业。鼓励村集体发展“一村一特”产业,由村集体建设连片30亩(蚕桑20亩)以上、亩纯效益5000元以上的特色种植基地,或年纯效益30万元以上的特色养殖基地,对村集体补贴5万元。

18.沿江美丽田园建设。鼓励建设沿江美丽田园。根据规划在长江边1000米内建设核心区500亩以上的沿江美丽田园风光带,对所在区镇(街道)补贴30万元。

1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励5万元;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复核认定的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新获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每个奖励3万元。

(七)加强品牌质量农业建设

20.特色农业推介。对由区镇(街道)牵头举办、经区政府批准的丰收节等特色农业推介活动,给予每次10万元补助。

21.农产品展销。对经批准、由区农口部门组织参加的各级(海门区内除外)各类涉农展示展销会的主体,给予每次0.3-1万元补贴;对在省部级(含)以上组织的各类农展会上获得农产品展销金奖、休闲农业创新奖(创意奖)的单位奖励3万元。

22.典型宣传推广。对承办南通市级以上农业现场会的区镇(街道)奖励10万元/次。由区政府主办的农业节会,据实列支。

2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排26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监测。

24.优质农产品认证。当年被认证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规模20亩以上,含有机转换认证)、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6万元、5万元;绿色食品续展、有机食品基地(规模20亩以上)保持认证每个分别奖励4万元、5万元。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就高奖励。

三、加大强村富民力度,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八)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25.村级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对经申报并通过海门区级认定、南通复核的新型合作农场,在南通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按照《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办发〔2018〕70号)和《海门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海办〔2020〕105号)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26.税收奖励。区财政和区镇(街道)财政对村集体经济组织2020年度为村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区统计局口径)提供资产、资源和服务的,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7.发展物业。2020年至2021年,区财政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或购置的物业项目,凡房地权属手续完备,并经区、镇(街道)产权交易平台落实好承租单位的,进行物业项目补助。

28.村营收入奖励。根据《海门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海办〔2020〕105号)精神和2021年度村集体经营收入实现总量和增量排名进行奖励。

29.土地流转履约保费补助。对于参加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行政村,给予实际缴纳保费的50%补助。

(九)完善农村返贫致贫救助机制

30.开展“防贫保”试点工作。鼓励开展“防贫保”试点工作,支持在农业产业扶贫领域和帮扶地区加大保险产品开发。

(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1.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区级财政安排2400万元,根据《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考评和奖补办法》对区镇(街道)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实行奖补,区镇财政要按照不少于10万元/村标准配套,用于环境整治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

四、有关规定

1.对农村改革、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重大技术集成、重点综合性农业园区、重点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区级重点信息管理平台、社会化服务平台、重大病虫疫情等领域,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论证,报经区政府同意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园)一策。

2.凡本文件所涉奖补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区镇(街道)及时组织立项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局,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补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由属地区镇(街道)负责;其他奖励,应由区镇(街道)及时组织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3.所有涉及奖补标准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质量,提出奖补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4.本着不重复补贴的原则,除成果性奖励(含保种经费)外,对同一主体在相同地点申报建设同一内容的省、市(本)级扶持项目的相关奖励和补贴,由申报主体承诺,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审核,就高享受一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奖励的项目和内容,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和立项申报时有约定的,本级财政不再予以奖励或补助。

5.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奖补对象,必须有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凡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财政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6.凡是申请财政奖励和补贴的对象(土地规模流转流出方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应达标,必须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否则不得享受各项奖励和补贴。

7.对未按规定参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或者未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可取消财政奖补资格。

8.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涉及国家省市环保督查违法典型、违规乱占用耕地行为等问题和涉及本区公职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享受各项奖励和补贴。

9.凡本文件中涉及的享受财政扶持资金的申报主体法人原则上为南通本地户籍人员或在本地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

10.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农业设施,不得进行转包,建成验收后两年内闲置的,收回财政补贴资金。

11.区财政局依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筹集资金,统筹使用。区主管部门要实行总量控制,加大对奖补项目建设进程的指导、监督力度,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扶持项目绩效。

12.凡本文件中涉及的扶持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执行和解释。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1〕1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总要求,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创新为保障,按照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80%以上,多种形式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1.8万吨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综合利用方式及组织形式

(一)稳步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率

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措施结合,切实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和配套机械,扩大机械粉碎还田、旋耕灭茬播种的面积,满足农艺要求。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加强机手作业管理,提升还田效果。

(二)因地制宜开展秸秆多种形式利用

1.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健全以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按照农作物面积、区域秸秆产量,合理布局秸秆收储利用点,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消化和利用,降低运输成本。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建设秸秆打捆收储点,缓解秸秆收储压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尽早与秸秆收储点对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签订收储协议,落实收储面积,确保秸秆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秸秆收储点的指导,提前对现有打捆等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安全指导与监管,确保各秸秆收储点防火、防雨安全,避免秸秆收储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引导秸秆利用提档升级。鼓励秸秆利用企业优化生产技术模式,使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装备,提升生产效能和产品附加值,提高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开展秸秆收储综合利用企业优先申报部、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档升级,重点发展秸秆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典型模式。

3.进一步拓宽秸秆利用途径。根据区域需求,鼓励开展稻秸秆离田利用,引导规模种植大户、新型合作农场与秸秆收储企业签订协议,合作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鼓励农民开展草帽、草帘、草篮和草绳等传统工艺品编织加工,拓宽增收渠道。进一步培育并完善“农户+村组秸秆经纪人+养羊场(户)”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链,鼓励养殖场(户)、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购置秸秆饲料加工设备,制作青贮、氨化、微贮、颗粒等秸秆饲料,提升秸秆“过腹还田”水平,推动秸秆利用向生态循环方向发展。

四、扶持项目及标准

扶持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安排工作经费80万元,用于秸秆收储、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管理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各区镇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要加大区镇财政扶持力度,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要统筹规划,及时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要推进全区秸秆肥料化利用、组织协调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划拨;区公安局要负责秸秆收储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秸秆收运“绿色通道”;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和督查好秸秆利用企业的消防安全;区供电公司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用电扶持政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审核与监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区税务局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减免税政策;区安委办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区镇做好对秸秆利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流动宣传车、网络、政策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及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等信息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认识,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各区镇要根据切块资金、年度目标,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别、分级差、分档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明确任务清单、补贴对象及标准、资金管理、监管方式,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完善考核办法,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方评估核查机制,核查结果进行区、镇两级公示,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

4.强化绩效考核。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巡查,年末对各区镇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措施得力的先进区镇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督查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调整开发区财政体制的通知

海政发〔2021〕1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并实行“区街分设”的实施方案》(海办〔2020〕33号)文件精神,为保持现有区级与开发区财力总体稳定,充分考虑开发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区街一体发展,调动开发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区与开发区财政收入分成办法

(一)税收收入(契税除外)分成办法

税收地方留成按以下比例计算:增值税(含改增增值税)、营业税40%、所得税3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80%、罚没收入80%、其他税种100%(城建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环保税)。开发区分成所辖范围内税收收入地方留成的16%。

收入统计范围按照《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调整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通知》(海政发〔2020〕3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 契税分成办法

契税不计入开发区收入考核,财力结算时开发区参与分成。契税的地方留成按80%计算。开发区分成地方留成财力的10%。

(三)非税收入分成办法

开发区上缴的公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额分成。

(四)土地出让净收益分成办法

根据两区合并后事权划定情况,对土地出让金比例进行重新确定,工业用地出让产生的净收益开发区全额分成,商住用地出让产生的净收益分成办法具体如下:

1.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与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原有土地征收情况,划定土地出让金主城区范围,具体为东至民生河,南至上海路,西至宋季河,北至宁启高速范围内区域,以及上海路以南,张謇大道以东,民生河以西区域。

2.主城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等支出由区财政承担。对于主城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小区、老旧小区,仍采取属地政府管理、区财政给予补助的方式(对移交属地管理的安置小区给予物业补助,对老小区改造给予50%的补助)。主城区范围内的商业用地出让,给予开发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净收益按25%计算)40%的分成,其中主城区原开发区范围内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给予开发区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拆迁、征地等土地开发成本)50%的分成(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各项提留)。主城区范围内其他未尽事权暂按原规定执行。

3.主城区范围之外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等支出由开发区自行承担。对于延伸到开发区的交通、市政等重点工程,绿化、道路等建设费用及拆迁、征地等前期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工程涉及的安置房建设费用由开发区承担。主城区范围之外的商业用地出让,给予开发区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开发成本)80%的分成。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开发区区域内工业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全额归开发区。商业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给予开发区50%的分成。

二、激励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法

对开发区激励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按照《海门市“三年财政冲百亿”十条措施》(海办〔2020〕25号)中第一条、第二条执行。具体是:

(一)加大税收超收分成比例

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5%以内(含5%)的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增加分成5%;当年地方税收收入5%以上、10%以下的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增加分成10%;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0%以上(含10%)的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全额留成。

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的,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5%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全额留成。对开发区的超收分成以税收地方留成为限。

完成年度收入工作目标的,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开发区全额留成。

(二)加大综合治税分成比例

开发区当年综合治税实绩在原有分成基础上再增加地方分成40%,以全额地方留成为限。对贡献特别大的企业,可一事一议。

三、其他事项

1.由开发区出台的对引进优质项目的奖励政策的兑现,以项目投产当年起五年内项目亩均税收为标准进行补助,具体为:项目产出亩均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与开发区各半负担;项目产出亩均税收达到8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与开发区按70%与30%比例负担;项目产出亩均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与开发区按80%与20%比例负担。

2.区与开发区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按照《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调整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通知》(海政发〔2020〕32号)相关规定执行,区财政补助30%。

本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三年,具体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2021年4月30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更好为各级领导掌握动态、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责任单位

各区镇;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详见附件一)。

二、信息报送重点

政务信息报送要以工作实际为立足点,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以领导关注为着眼点,以推动工作为落脚点,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具体围绕以下重点进行报送:

(一)经济运行情况。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影响分析及对策建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发展运行情况、经济运行态势,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各区镇、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做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等。

(二)政策执行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上级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民生建设重点。包括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尤其是教育、医疗、文化事业和产业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效。

(四)基层工作动态。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以及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以及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的创新举措及成效等。

(五)社会舆情。重点关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批评意见及工作建议等。

三、信息报送质量要求

始终突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特色性,切实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上报信息准确、简练、实用。

(一)全面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坚持多领域、多视角挖掘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坚持喜忧兼报,既要报送推进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也要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需要及时上报、立即处理的重要情况,要做到搜集快、编审快、报送快。具有时效性的重要信息报送后要及时电话联系,以免贻误处理时机。

(三)准确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的原则,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全面客观报送工作进展、成绩、问题和困难,确保报送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情况清楚。

四、信息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切实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一)建立政务信息专人负责制。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确定1-2名政治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政务信息专(兼)职报送人员。于2021年3月5日前,将政务信息分管领导和报送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附件二)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张志伟OA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1261529。

(二)明确政务信息报送方式。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除特殊情况外,政务信息一律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张志伟OA电子邮箱,不接收纸质稿或以其他途径报送的政务信息。邮件主题需注明报送单位及信息标题,信息格式参照附件三。

(三)完善政务信息约稿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上级和领导要求,不定期向相关单位约稿。被约稿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上报约稿信息。

五、信息考核与奖惩

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实行量化考核,以报送和被推荐、采用情况作为记分标准。具体统计标准如下:

1.各区镇、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报送常规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鼓励报送调研类信息。凡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常规信息每条计2分,调研类信息每篇计10分。

2.经区政府办公室推荐上报的常规信息每条计5分,被南通市政府办公室推荐上报或采用的每条计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推荐上报或采用的每条计2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条计40分。调研类信息被推荐上报或采用的按照常规信息分值加倍计分,得到区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

3.计分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即上报信息被多级采用的,按最高分值统计,不重复计算。

4.要求报送的信息出现漏报、迟报、错报的,每次2-10分酌情扣分。

3月份起,各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报送政务信息。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综合排名并通报,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通报。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先进单位根据计分统计排名情况评定;先进个人根据信息采编和报送录用情况,从信息分管领导和具体报送人员中评选产生。

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南通市海门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85号)要求,按照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海门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体系,提高各区镇餐饮油烟执法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目前治理工作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门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姜 鑫 区政府研究室专职副主任

严雪松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华军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杰 区攻坚办专职副主任、海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组 员:袁春华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许正娟 海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建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 锋 区行政审批局总工程师

朱慧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陈卫忠 区攻坚办气攻坚组组长

黄云端 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严雪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袁春华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指导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组织联合执法查处工作。

各区镇也要根据辖区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区镇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二、重点内容

(一)落实源头治理。落实和开展餐饮场所申领(换领)《营业执照》选址现场勘察(牵头部门:各区镇);按勘察意见,落实餐饮市场主体证照换发(增加餐饮范围或餐饮主体变更经营场所)和新发。(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推进长效管理。结合餐饮长效管理工作,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包括厨房内灶头器具、油烟管道净化设施在内的综合督查。(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单位:海门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实现在线监控。指导开展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督促主城区重点区域规模以上(按省标)餐饮场所安装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连网。(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海门生态环境局)

(四)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对餐饮油烟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对违规排放、超标排放的餐饮场所(企业、单位)实行执法查处。(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海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三、工作安排

(一)新增餐饮场所源头管理。(长期)

按照《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85号)要求,各区镇具体落实与审批部门的工作衔接,畅通移交、勘察、反馈审批渠道。组织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项目新申报办理《营业执照》现场勘察,提出审核意见。对单位证照审核中发现的不达标且拒不落实整改的,由工作专班形成处理意见,交相关部门按处置程序依法取缔其经营资质,落实联合监管。区行政审批局每月25日将本月审批通过的餐饮单位目录推送区城市管理局,及时纳入监管。

(二)存量餐饮场所专项治理。(2021年8月31日前)

根据《南通市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环办〔2020〕78号)文件要求,开发区(海门街道)开展重点管控区域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查整改任务,落实“排查要彻底、整改要见底”的工作措施,4月15日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任务。根据各区镇油烟治理实际现状,8月底前各区镇管辖范围内餐饮场所(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不含居家)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对安装不合格油烟净化设施的,切实整改到位。各区镇要建立辖区餐饮场所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工作模式,确保设施安装全覆盖。建立巡查机制,明确片区巡查责任人,不定期检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使用及清洗情况,要求餐饮单位建立清洗台账,一店一档。

(三)油烟排放监测全覆盖。(2021年7月15日前)

开展全区规模以上餐饮场所安装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并接入监测平台工作。7月15日前,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完成海门街道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内及部分区镇规模以上(按省标)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及接入监控平台全覆盖。各区镇要建立油烟排放监控超标的餐饮场所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技防设施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管控区域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的日常监控工作。

(四)建立落实长效管理。(2022年2月28日前)

各区镇在餐饮治理工作中要推行“两严”制度,即:严格落实巡查督查工作举措,严格查处油烟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要根据餐饮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建立“红、黄、绿”惩戒工作制度,根据不同区域、污染程度、整改效果分类制定惩戒措施,对红榜单位纳入监测平台重点监测对象,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黄榜单位加强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实行预警通知。区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区镇餐饮油烟治理情况开展督查,形成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时限,及时交办相关区镇落实整改任务。

(五)建立检测机构库。

由区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油烟排放检测机构,该机构出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检测规范的检测数据作为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依据。

(六)规范资金使用。

季度联合抽测检查检测费用,检测结果达标的,检测费用由区财政按实支出(预计每年20万)。检测结果不达标的,由各区镇依法处置,检测费用在本单位执法经费中列支。

四、治理范围及规范

(一)范围及重点。

治理范围:从事餐饮服务并排放油烟的单位,包括饭店、小吃店、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重点区域:餐饮集聚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从事爆炒、煎炸、烧烤等油烟排放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扰民投诉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场所设置规范。

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2.餐饮服务单位开业前,应当依法至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对不符合选址规范的餐饮服务不予核发证照。

(三)油烟净化设施设置规范。

1.餐饮服务单位应规范安装经国家认可的产家,且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等必要的污染收集处理设施,油烟净化效率应符合国家标准。

2.餐饮经营单位需在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后五日内向所在区镇报告,由区镇相关职能部门对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符合标准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相关复核情况和每周工作推进情况一并报送区城市管理局。

3.餐饮单位要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和维护,并建立清洗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的正常运行使用。

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原则上每三个月应清洗不少于一次(烧烤店每月应清洗不少于一次)。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五年以上,且检测结果超标的实施改造或者更换。

各区镇要不定期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清洗和维护情况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确保落实长效管理。

4.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置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口高度和位置应当因地制宜,不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不扰民;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四)管理和执法规范。

1.处罚标准把握。没有安装净化设施、虽安装但未使用、已安装净化设施使用仍然超标排放的,以上三种情形,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罚。其中:餐饮场所实际营业面积低于50平米以下的,处罚5000元至10000元;50—200平米的,处1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200—500平米的,处25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罚款;超过500平米的,处4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自由裁量档确定具体处罚金额时,还应结合餐饮场所烟气排放浓度超标程度确定。对超出规定标准2倍以上的,应在同档位中实施顶格处罚。

2.无证经营处理。经营的餐饮单位,由城管部门抄送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没有城管部门现场勘察同意设置意见的新增餐饮营业单位,由城管部门抄送行政审批部门核查。对非营业性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存在超标的,在执法查处的同时,应当一并将情况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3.检测数据应用。通过环保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油烟实时在线监控平台、便携式检测仪器采集取得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执法查处的依据,提供数据来源的单位对其准确性负责。对存有疑义的,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4.证照年审处置。对已获得证照的餐饮场所审核时,重点对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类问题进行现场勘察,并督促业主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消除。要切实改进场所经营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分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油烟排放治理达标。

5.查处项目边界。本方案是针对餐饮排放油烟烟气浓度超标行为的查处。对烟气排放引发的噪声以及对烟气排放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由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能部门实施查处。

6.部门执法安排。联合执法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可以单独或联合组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通报制度,推进问题整改和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餐饮油烟治理关乎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生活空气环境质量,各区镇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建立共同协作机制,健全现场勘察、技防监测、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下一阶段,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将纳入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

(二)科学系统治理。各区镇作为辖区餐饮油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辖区油烟治理现状,建立整治清单,落实餐饮场所规模以上与规模以下分类管理措施,确保巡查监管针对性、问题整改有效性、监测反馈及时性,充分运用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条线和区块工作紧密结合,提升系统治理工作成效。

(三)强化服务指导。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治理规范,以排放达标为治理目标,以巡查检测为管理途径,以督查考核为推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我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体好转。

本方案具体实施由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成立海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2020年5月,我区入选省首批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县(市、区)。为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科学合理地规划城乡公交,提高公交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实现海门区城乡公交持续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周国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葛小军 区委外办副主任(挂职)、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曹 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姚继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高 瑜 区工信局专职副局长

江新忠 区公安局副局长、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沈国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雪松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陶 雄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 勇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庄一斐 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黄 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瞿 丹 区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孙锦华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陶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红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2020年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结果的通报

海政办发〔2021〕1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南通市海门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开展2020年度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工作的通知》(海政传发〔2021〕1号)要求,近期我区对各地各部门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1、2)。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对标找差整改提高,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区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2021年海门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海门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海门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8号)和南通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全区分散农户污水治理覆盖面,因地制宜探索实践符合海门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治理新模式,并形成规模化示范效应。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全区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提高我区分散农户污水治理覆盖面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打造农村“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优美生态样板,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推进原则

(一)坚持重点先行。优先治理生态环境敏感区,以有国考、省(市)考断面的重要水体为本轮治理重点,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确定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打造一批示范村。示范村可以为一个行政村,也可以为一个治理区域内几个行政村的连片治理。

(二)坚持因地制宜。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路径,将治理方案最优化,并结合我区历年的建设经验,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及处理设备,兼顾考虑建设成本和长效运维工作。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域治理,分片推进,示范先行,系统谋划”的思路,开展全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富有成效的系统治理推进体系;形成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分散农户污水治理模式;培育一支精通业务、热心农村污水治理事业的技术队伍。2021年全区完成不少于17000户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区11个区镇各确定1个分散农户治理区域,其中海永镇为200户,其余区镇治理农户数为1700户左右,并在治理区域内确定1-2个重点建设村为示范村。示范村力争实施全域治理,基本实现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零直排”。

四、工作内容

(一)编制建设方案。各区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要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方案必须按照南通市住建局印发的《南通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南通市住建局进行统一评审。各区镇要对治理区域内基础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围绕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科学组合,列出治理任务、治理方式和建设时序等清单。

(二)合理确定模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具备接管条件的,通过建设污水管道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对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农户,居住集中区域,可采取就地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余农户,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的要求,对不同功能水体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执行一、二级排放标准区域可选择符合要求的有动力分散式处理装置;执行三级排放标准区域可选择南通市研究推广的2.0版无动力分散式处理装置。

(三)推进协同治理。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分散农户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区住建局负责2021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的推进工作;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明确不同区域设施的排放标准,并在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全区面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区水利局对示范村内河道疏浚及黑臭水体治理同步跟进,改善河道水质;区农业农村局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展开;区卫健委结合农村改厕工作,指导示范村对“户厕改造”查漏补缺、提档升级;区城市管理局做好示范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的指导和配合工作。

(四)提供技术保证。为逐步实现我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建设和运维,2021年农村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工程由各区镇委托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代建。海润集团要优先遴选本地诚信、优质企业共同参与设备供应和工程的建设,支持环保企业的发展。区住建局负责对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海门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建成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抽检。

五、时间安排

(一)2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初步方案设计并提交南通市住建局进行统一评审;

(二)一季度完成项目挂网招标;

(三)二季度全部进场施工,完成治理农户数不少于总数的30%;

(四)三季度完成治理农户数不少于总数的70%;

(五)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六)12月进行验收及考核评比。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全区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承担日常指导、考核工作。各区镇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精干力量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区镇还要做好宣传发动、矛盾协调等工作,提高当地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由区镇负责安排建设资金,区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奖补比例按照海政发〔2020〕32号文件执行(区财政奖补比例:三星镇、三厂工业园区、临江新区补助20%;海门港新区、常乐镇、正余镇、悦来镇、四甲镇、余东镇补助30%;对开发区补助比例按出台后的开发区财政体制执行;对海永镇不进行补助。其他事项仍按海办发〔2011〕37号执行)。各区镇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提升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运维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运维机制。坚持建管并重,要确保污水处理装置“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由区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运维队伍,逐步接收全区的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日常运维工作,运维资金由各区镇承担。同时各区镇要积极探索农户参与日常运维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减少运维成本,提高管护效率。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区镇的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体系,建立“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工作力度大、进展快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进行扣分。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工业大企业(集团)“领航”计划》《海门区规模工业企业“引航”计划》

《海门区中小企业“护航”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区工业大企业(集团)“领航”计划》《海门区规模工业企业“引航”计划》《海门区中小企业“护航”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海门区工业大企业(集团)“领航”计划(2021-2025年)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大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在促进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提档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海门工业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南通讲话精神为指引,以“三年财政冲百亿,全省市辖区经济总量进前十”为目标,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战略叠加机遇,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聚集优势资源,梯度培育一批应税销售100亿、50亿、30亿、20亿级的规模工业企业(简称“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带动全区工业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和动能转化,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目标

通过实施工业大企业(集团)“领航”计划,到2025年形成一批规模优势明显、质量效益显著、创新能力优、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工业大企业(集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企业引领。

到“十四五”末,全区“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应税销售力争突破千亿元,占全区工业应税销售比重达40%以上;力争培育30家应税销售超20亿元的工业大企业(集团):百亿元企业5家,其中500亿元1家;50-100亿元企业5家;30-50亿元企业10家;20-30亿元10家,形成百亿级企业领航、五十亿级企业带动、二十亿级企业支撑,梯次递进、结构合理的工业大企业(集团)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发展规划。制定企业中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评审,锁定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和年度目标,有序推动企业培育进度。

(二)加大项目投入。引导企业早上、快上、多上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立项目数据库,开展精准服务,落实关键举措,推动项目快建设、早竣工、早达效。

(三)鼓励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链整合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

(四)支持企业上市。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搭建上市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应用多种金融工具,实现规模扩张。

(五)强化创新驱动。整合调动各类创新资源,收购兼并海外科技企业、研发机构或关键产品技术。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形成“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载体,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海外研发基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六)促进质量提升。引导企业树立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做强做大自主品牌,以开发新品,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强企和工业质量品牌创新行动,鼓励企业成立标准化技术机构,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打造江苏精品。

四、配套政策

(一)对纳入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的企业,在申报《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高质量政策”)相关奖励条款时,奖励标准提高30%,其中,税负率不低于2%的,奖励标准提高40%;税负率不低于3%的,奖励标准提高50%。“高质量政策”相关条款中已明确大企业(集团)奖励办法的,则不再提高奖励标准。

(二)对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在库企业新上重特大项目,符合“高质量政策”第八条相关规定的,可按照2018年7月1日前的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执行(即开发区、三星镇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为245元/平方米,其余区镇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为230元/平方米),并优先保障供地。

(三)对首次入围江苏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名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万元;如工业企业(集团)税负率低于1%的,则奖励标准减半。

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建立区级“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选取一批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实施年度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企业申报入库,企业对照入库标准,提交申报材料。区发改委根据工业大企业(集团)发展实绩,每年对在库培育企业进行定期更新,并建立“一企一档”,实行“一企一策”,推动企业规模质量显著提升。

(二)建立“直通车”服务机制。以高质量服务企业“十个一”为抓手,全面构建服务企业“直通车”机制。由区领导挂钩联系培育企业,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形成“月交流、季汇报”工作机制,列入“实业振兴工程”重点工作,定期就培育企业挂钩服务情况进行交流汇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融资、用地、用工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发改委牵头,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才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工作,协调各领域要素资源投入,针对企业发展问题“一事一议”,会办解决。

(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建立和落实部门推进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推进计划。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建立企业发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季度通报制度,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定期跟踪企业经济运行、技术开发与创新开发、新产品研发和新项目投资计划完成及项目推进等情况,对培育企业发展实绩定期进行评估。

(五)营造良好培育氛围。提升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优先推荐培育库在库企业及企业家申报各类荣誉,优先组织企业家参加各类素质提升和经营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走访等活动,宣传国家、省、市各类涉企扶持政策,帮助企业争取各项扶持政策。


海门区“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管理办法

为积极落实省“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计划以及南通市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深入贯彻我区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做实产业,聚焦“六群八链”发展,梯度培育一批应税销售100亿、50亿、30亿、20亿级的工业大企业(集团),建立海门区“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筛选一批经营业绩好、创新能力优、行业带动力强的工业大企业(集团),作为培育对象,集中优势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一、入库申报条件

大企业(集团)必须符合海门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海门区范围内注册设立的独立核算实体工业企业,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发展规划明。企业制定较为完善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对企业当前发展状况进行诊断、明确战略方向、制定发展目标、确定业务布局、细化保障措施。

2.经营规模大。主要经济指标和主导产品占有率在全省、南通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申报企业须被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名录库,年度应税销售原则上应超过10亿元,低于10亿元的须为行业领军企业。

3.经济效益好。企业盈利能力强,近两年未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4.税收贡献高。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企业年纳税总额原则上超过10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须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因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年缴税少的工业企业可综合考虑减免税额,适当降低税收门槛。

5.创新能力强。建有研发机构,科技队伍、科技经费投入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在核心业务领域拥有品牌、技术、市场等综合优势。拥有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的工业企业可免申报优先纳入培育库。

6.运营体制优。管理体制健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上市企业或已列入上市培育期的企业,同等条件优先入库。经营层(管理层)具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先进发展理念,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企业法人获评“张謇式”优秀企业家或获评“张謇式”优秀企业家提名奖的可免申报优先纳入培育库。

7.带动能力强。核心竞争力较强,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相关行业(产业)、区域经济发展带动性强。

8.无否决事项。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二、组织申报

“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每年申报一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区发改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海门区“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企业情况介绍和发展规划;

3.相关证明材料。

三、培育库管理

1.“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区发改委每年1月份组织区镇审核推荐,同时对培育库在库企业进行复审。

2.如培育库中企业年度应税销售增幅低于10%的,暂停当年度的配套奖励政策申请资格;连续两年应税销售增幅低于10%且年度应税销售低于10亿元的,将自动从培育库中剔除,退库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其他

“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管理办法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委组织修订调整。

海门区规模工业企业“引航”计划(2021-2025年)

为加快建设以创新发展为引领、转型升级为支撑的工业企业发展体系,重点打造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国内外影响力,达到行业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的规模工业企业,突出规模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南通讲话精神,对照“高质量对接沪苏、高质量优江拓海、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定位,瞄准“三年财政冲百亿,全省市辖区经济总量进前十”目标,在规模工业企业中,梯度培育一批国家、省、南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行业冠军企业,引领全区规模工业企业加快提质增效,成为推进我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培育目标

通过实施规模工业企业“引航”计划,到2025年形成一批专注主业、重视研发创新、示范作用大、核心竞争力强的细分行业标杆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规模工业企业应税销售突破2000亿元,占全区工业应税销售比重达70%以上,有力支撑全区工业经济发展。

通过五年时间培育,全区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其中南通市级100家,省级50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产品)不少于10家,其中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不少于3家。

三、重点任务

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攻方向,引导规模工业企业从粗放发展向“专精特新”发展转变,提升我区实体经济整体质效。

(一)建立培育库。围绕高端纺织、现代建筑、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3+3”主导产业,在各区镇推荐的高成长性规模工业企业中,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二)推动专业化。引导规模工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选准主业方向,集聚要素资源,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与大企业、大项目、优势产业链建立稳定的生产、供应、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三)落实精细化。引导规模工业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四)体现特色化。引导规模工业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企业特色的产品。

(五)强化新颖化。引导规模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四、配套政策

(一)对纳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在申报《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奖励条款时,奖励标准提高20%。若《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条款中已明确专精特新类企业奖励办法的,则不再提高奖励标准。

(二)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研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在申报国家、省和南通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优先予以支持和推荐。

(三)对获评国家、省、南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规模工业企业“引航”遴选培育机制,通过区镇审核推荐,每年1月份新遴选不超过30家规模工业企业入库;同时加强企业的考核评估,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形成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动态管理模式。

(二)建立协同联动培育机制。在区高质量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建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规模工业企业培育提升工作,集聚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三)实施高质量精准化服务。深入落实高质量服务企业“十个一工作机制”,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专项报告制度,依托海企通服务平台,畅通政企联系绿色通道,精准、及时、有效破解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难题。

(四)优化保障要素资源配置。在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为“引航”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

(五)加大媒体宣传推介工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入选“专精特新”培育库内企业名单,组织推介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成长和培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海门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南通讲话精神,对照“高质量对接沪苏、高质量优江拓海、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定位,积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的“小而强”、“小而优”和“隐形冠军”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提升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入库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我区登记注册,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界定的工业企业。

2.企业属于区规模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占营业收入70%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或在细分行业中,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至少位于南通前三位,国内排名前十。

3.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拥有南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申报或授权的发明专利,产品为南通市级以上品牌,产品技术水平省内领先。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

5.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可免申报优先入库。

6.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B级以上和社会信用良好。

二、组织申报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每年申报一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区发改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海门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

三、培育库管理

1.“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区发改委每年1月份组织区镇审核推荐,同时对培育库在库企业进行复审。

2.如培育库在库企业连续两年应税销售增幅低于10%或年度入库税金排名后五位的,且未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含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将自动从培育库中剔除,退库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3.已进入我区“1532”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库的企业,不得申报入库,已入库的企业自动剔除。

四、其他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变化,由区发改委组织修订改调整。

海门区中小企业“护航”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个体户”转型发展为企业,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激发经济创新活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提升经济运行质态,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点,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到微型小型企业、规上企业的梯度成长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坚持分类推进和重点培育,着力培育一批更高质态的“个转企”和“小升规”企业。

二、培育目标

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壮大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和“小微企业提档升级为规模企业”(简称“小升规”)分类培育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遴选“个转企”培育企业不少于300家、“小升规”培育企业不少于400家,作为重点扶持培育对象。力争到“十四五”末,净增规上工业企业75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600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600家,全区规模企业总量较“十三五”末实现翻番。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服务保障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过程中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以企业发展“需求侧”为核心,企业信用管理相融合的新型服务企业模式,打造“海企E通”特色服务品牌,实现服务资源分级整合和线上线下联动,优化服务供给,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为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发展壮大提供精准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实施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变经营方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开设“个转企”“小升规”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大对企业管理、市场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引导“小升规”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生产、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推进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市场监管信息、技术创新服务、信息网络服务、企业融资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基本建成满足中小型企业专业化、个性化需求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实施配套协作提升行动。鼓励支持“个转企”“小升规”企业结合产业政策,通过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联合重组,探索“小核心、大配套”的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模式,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强化中小企业与规模以上企业在产品上下游产业链上的有机联系,提升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配套协作水平。

四、配套政策

(一)“个转企”扶持政策

1.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一站式”集成服务窗口,提供代办帮办及预约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快速办结。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经营场所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转企后企业投资人或股东、合伙人中为原个体户经营者,转企前后经营范围及地址保持一致,企业住所证明材料可免于提交。(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2.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转企”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处于困难时期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原则上比一般企业上浮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或不上浮。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门支行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扶持范畴。(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3.对“个转企”的企业,完成个转企当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如第二年进入规模(限额)企业行列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可与进规模奖励政策同时享受。(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二)“小升规”扶持政策

1.对“小升规”企业,当年应税销售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月度入规库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5万元和4万元;年底入库的奖励3万元。(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

2.引导“小升规”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一年内技新增设备投资额超200万元的企业(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300万元(含),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6%和8%给予补助。(责任部门: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3.积极组织“小升规”企业参加各类产品质量展销及万里行活动,为民营企业免费提供参展平台,开拓国内外新兴市场。对本区“小升规”企业参加政府组织或权威的省级以上行业组织安排的各类展会的重大会展发生的展位费给予80%的支持。(责任部门:区发改委、财政局,各区镇)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培育库。推进市场主体综合信息采集分析工作,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和小微企业申报进规的辅导和支持, 每年建立“个转企”和“小升规”培育库。指导各区镇开展入规申报工作,对具备“个转企”“小升规”潜力的市场主体,重点挖掘培育。加强培育库中市场主体运行动态监测,每年及时充实调整培育名单,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名录逐步完善。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培育库中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发改委牵头,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个转企”和“小升规”推进工作常设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定期研究部署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制约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考核工作。建立全区“个转企”“小升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镇、有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各区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重点建立全区统一的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库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库,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融资贷款、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四)加强监测分析。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库和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对入库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了解企业诉求和困难。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帮助重点培育企业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摸清“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成长需求、发展难题,联合对应部门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五)营造良好环境。区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扶持“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部门、区镇在推动“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的企业提升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状态下的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细化要求,提升效率,确保以最快速度完成疫区全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为科学有效、快速果断地控制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暴发对我区社会经济的影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新冠病毒全员检测工作预案》和《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进一步做好应对全员核酸检测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组织开展核酸检测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现本地确诊病例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精准摸清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全面排查追踪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可能暴露人群。

(一)全员核酸检测

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对传染源不明确、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前14天内到过我区多个网格,且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众多、几乎涵盖全区范围的,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组织专家科学论证,研究提出启动全域内全员核酸检测意见,报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前14天内到过区域外的,第一时间向所到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相关情况。其他需要开展区内全员核酸检测的情形,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研究确定,并报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二)网格内全员核酸检测

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网格,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对尚无确诊病例,但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人数较多的网格,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后,确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其他需要开展网格内全员核酸检测的情形,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研究确定。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和“四早”要求,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要,迅速确定目标人群,及时有序开展检测,确保2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消除隐患,控制疫情,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建立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区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动员组、采样检测运输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保障组、质量控制组、宣传教育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卫健部门负责制定检测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出具检测结果;公安部门负责受检人员身份核实、现场秩序维护和突发情况处置;交通部门负责协调有关人员运送和样本及物资运输工作,保障运输道路畅通;发改(工信)部门负责采样、检测、个人防护等设备、物资准备和供应;宣传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财政部门负责所需经费划拨、结算;各区镇负责协调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摸清人员底数,开展动员、通知、组织受检人员按照步骤流程接受采样。

组织动员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区镇分管领导各1名为成员。负责全区面上的组织动员,督查指导各区镇进行组织动员。

采样检测运输组设在区卫健委,区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区镇分管领导各1名、各医疗卫生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样本采集、转运、检测、结果报告等。

安全保卫组设在区公安局,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区镇分管领导各1名为成员。负责全区各采样点、检测点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突发事件处置等。

物资保障组设在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分管领导各1名为成员。负责检测所需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拨等,督查指导各区镇物资准备工作。

质量控制组设在区卫健委,区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卫健委1名中层干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疾控中心检验科主任为成员。负责采样、检测、院感等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的检查和控制。

宣传教育组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区镇分管领导各1名、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健康知识编写和发布、社会舆论监测、公众心理引导等,督查指导各区镇开展宣传。

全员核酸检测由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布启动。启动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核酸检测通告,同步开展健康教育,消除恐慌,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配合度。

五、检测任务分配

我区全员核酸检测目标人群约为99.3万人,具体分为:①重点人群(指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和近14天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共同暴露的人群、高风险地区人群),样本由区疾控中心负责采样和单检,同时发生阳性病例时,对其溯源调查,环境、物品等采样、检测也由区疾控中心予以落实;②应检尽检人群(指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留观患者、手术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等),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采样,由医疗机构负责检测;③社会人群(指除重点人群和应检尽检人群以外的其他社会人群),由各区镇负责组织协调,卫健系统负责采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到区疾控中心、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确保缩短采样时间,快速完成检测任务,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商请南通或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核酸检测力量进行支援,按照1:10混采检测。

所有标本由我区、南通市核酸检测基地、省支援队2日内检测完毕,具体分工为:

(一)我区检测任务:

我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共8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6家,疾控机构1家,第三方实验室1家,荧光定量PCR扩增仪22台(共2208孔),现有符合资质检验人员79人,最大核酸检测能力为单管0.95万份/日,重点人群及溯源检测样本约0.25万份/日,应检尽检人群样本约0.1万份/日,采取单管检测。其他按1:10混采检测可完成6万份/日,2天可完成12.7万份。

(二)南通市核酸检测基地检测任务:

南通检测基地单管检测能力1.728万份/日,1:10混检能力 17.28万份/日,2天可支持我区1:10混检完成34.56万份,我区负责采样、送样,按照1:10混采检测,由南通市应急检测基地负责检测。

(三)省支援队检测任务:

省级支援队伍,日检测能力可达单管3万份左右,1:10混检可完成30万份/日,2天可支持我区1:10混检完成60万份。我区负责采样、送样,按照1:10混采检测,由省支援力量负责检测。

省、南通市和我区2日内可完成检测107.26万份,可以满足我区全员核酸检测要求。

六、工作流程

(一)科学设置采样点

1.合理布点。坚持原地原处、控减流动原则,以村居为基础,全区设立278个采样点,现场勘探确认,统一定位编号,实现区域全覆盖。

2.规范设置。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规范设置采样点。①设置区域。可设置室内或室外,室内采样点应保持通风,每4小时封闭消毒1次;室外采样点开阔通风,可设在空旷地带和广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②分区要求。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污物处置区。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测温、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拭子;缓冲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人员临时隔离、等候转运;污物处置区用于临时放置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③现场保障。帐篷、桌椅、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硬件等物资及电力、用水、用餐等保障由区镇负责组织落实;防护、采样、消杀等物资由采样单位落实。

3.人员安排。全区278个采样点累计安排人员7228人。每个采样点、每个班次安排13人,其中采样人员3人、混采装管人员3人、信息登记人员2人、引导测温2人、秩序维护安全保卫人员2人、现场负责人1人。实施两班倒,每班6小时。①采样人员。建立采样人员信息库,共1668人,组织规范化培训,一人一视频存档备案,采样人员统一编号分组,排班分配至各采样点。②混采装管人员。共1668人。③引导测温、秩序维护安全保卫人员。共2224人。④信息登记人员。共1112人。⑤现场负责人员。由所在区镇派人员担任。⑥消杀人员。由采样人员兼任。

另外,设12支流动采样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分片包干、明确到点,负责特殊情形时上门采样。

(二)组织动员和排查登记

1.排查登记。各区镇防控办迅速张贴通告,按网格化要求,以村居、小区、企业、学校等为单元,全面彻底进行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统计。同时划片包干,利用短信、微信、广播及核酸检测小程序等告知本网格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和注意事项等,并组织网格社区防控力量入户或电话通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各采样点现场负责人每6小时(一个班次)对受检人员统计梳理,了解进度、逐级上报,由各区镇对未受检人员进行再动员、再组织。

2.评估分类。区级专家开展分析研判,以人群分类和区域划分为评价依据,确定重点人群、可能影响人群、一般人群,划定高、中、低等级区域,精准识别需单管检测对象,优先开展核酸检测。

(三)样本采集

1.采样准备工作。各区镇根据辖区集中采样点规范设置方案立即调集物资、设备,并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做好采样工作。各采样点工作人员组织辖区内居民分批、分时段至集中采样点进行采样。所有居民在采样前录入个人信息至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平台。

2.现场核查登记。受检人员到达采样点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并测温;依次进行身份证读卡、登记信息、获取二维码,单通道进入检测区域。

3.严格规范采样。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式子等样本采集。

4.样本保管暂存。样本采集后,经核对无误,立即暂存生物安全转运箱,妥善保存,待统一转运送检。

5.异常情况处理。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等症状人员,迅速引导其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10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等仍异常的,转至临时留观区等候,并第一时间报告现场负责人,按规范程序、闭环运转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6.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分批次运送到所在地医疗废物暂存点。

7.流动采样服务。各区镇工作人员组织采样员对网格内行动困难、出门不便的人群提供上门流动采样服务。

(四)样本转运及送检

1.车辆安排。每个镇区镇配备3辆车辆,其中2辆用于样本转运,1辆用于医疗废物转运,随车各配备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各1名。

2.转运路径。区内检测的,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2-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需送往南通市检测的,由区镇运送至区疾控中心,再集中安排2辆专车专送,双方指定联系人负责样本交接。

(五)核酸检测

1.分类开展检测。按照核酸检测任务分配,省、南通市及我区迅速开展检测。

2.检测结果报告。检测结果分批次及时汇总上报区防控领导小组,经审核后,上传核酸检测信息平台,结果直接推送至个人健康档案。

3.异常结果应对。发现阳性结果,立即报告区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反馈至区镇疫情防控办。各区镇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采取措施将阳性结果同组的10人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结果复测。复检阳性者由负压救护车运送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其生活和工作场所,由流动专班进行消毒、环境样本采集和检测。

4.样本后期处置。各实验室检测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样本送南通市疾控中心,由其或转送省疾控中心开展复核确认、病毒分离、基因测序等工作。

5.落实日报告制度。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汇总本辖区内采样情况,在规定时间报送累计采样、送检和检测结果等数据。各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支援地每日汇总核酸检测情况,在规定时间报送累计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六)环境及检测人员管理

规范做好核酸检测各环节的消毒处理;所有采样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做好墙面、操作台、运输车辆等物表、区域的消毒;所有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每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做好手卫生,每天加强自身症状监测,自觉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流行病学调查有异常的,立即暂停工作,规范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江苏省新冠肺炎采样登记管理系统,加强与实验室系统、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登记、检测、统计、报告全流程管理。

(二)备足备齐检测物资。加强检验检测物资储备,试管、试剂、口罩等按照全员检测人数准备。在检测物资保障到位的同时,确保现场准备、交通、食宿等保障到位。申请南通市、省级支援时,按照“谁执行任务谁负责保障”的原则,切实做好综合保障,确保仪器试剂、个人防护等物资充足。

(三)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核酸检测等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借助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健康海门微平台等媒体,进行健康宣传,引导公众建立自我为健康管理第一人的意识,主动配合、主动参与核酸检测,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镇、部门和防控小组要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工作法和闭环工作法,明确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从严落实责任。各区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做好组织动员、人员排查、统筹协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和现场管理,进一步落细落实村委会、居委会工作职责,确保检测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增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保障组及完善进口货物防控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及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增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保障组及完善进口货物防控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增设“综合协调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卫健委,成员单位区委机要保密局、接待办、档案馆、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数据管理中心、发改委、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运行保障,包括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常规物资管理、应急调度中心维护、疫情档案收集管理及其他后勤保障等。

二、完善“进口货物防控组”工作职责,进口货物防控组负责做好我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强化日常预警监测,统筹做好相关货物的检测、杀毒、销毁等处置工作。强化口岸进口货物检验检疫工作,全面做好高风险国家重点进口货物外包装表面的消毒处理;加强口岸进境人员检查,严防携带非法物品入境。加强对进口物品的摸排,全面掌握进口物品的来源和去向,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检测率;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商超、餐饮主体等重点场所,港口码头、机场车站等重点部位,海上、长江等重点水域,邮递、运输等重点渠道,冷鲜、冻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与监督,严防进口货物非法流入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严厉打击非涉关地冻品、白糖、成品油等走私活动。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海门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成本高、污染程度大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乱扔乱弃等问题,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区的农药零差率配供覆盖面进一步延伸,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范围为小麦、水稻、玉米以及新型合作农场所有作物,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废旧农膜回收率90%以上,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有价回收、安全转储、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让人民群众的“菜篮子”更安全,让田园乡村更生态,让海门环境更宜居。

二、具体措施

1.优化网络体系建设。一是优化农药零差率配供点(以下简称配供点)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站、点(以下简称回收站(点))设置。对分布不均衡、销售金额偏低、回收量偏少、配置不到位的配供点、回收站(点)进行调整,重新吸纳一批有从事农村公益工作志向的配供点和回收站;二是完善配供点、回收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根据2020年《海门农药零差率配供点设置及考核标准》、《海门区镇农业废弃物回收站、村级回收点建设考核标准》,配供点必须在醒目处设置零差率农药销售专柜、销售品种、销售价格公示牌,建立规范进销台账;回收站(点)要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储有量、有规范台账。三是树立示范网点。在全区配供点、回收站(点)中培育3-5个设置规范、运作顺畅的示范网点,以示范引领站(点)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推动网络体系健康有序运转。对示范站(点)给予一定的建设奖补资金。

2.规范网络体系运转。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运作、财政扶持”的方式,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处置按照“六个统一”原则执行,即统一实施主体、统一农药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销售和回收价格、统一回收和处置、统一资金拨付。南通市海门区供销(集团)总公司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南通市海门区嘉原农资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对零配供农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农药品种和价格,并按照招标价配送至各配供点、农户,实施主体做好零差率农药采购目录、招标、配供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

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回收站(点)按瓶装0.3元/件,袋装0.1元/件,支装0.05元/件的价格回收,废旧地膜按1元/斤的价格回收,其规范运输、处置费用根据市场行情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区财政局申报,实行实报实销。

零差率配供的农药纳入海采平台,各新型合作农场统一使用零配供农药,采购农药由经营主体嘉原农资公司负责安排配送并做好台账记录,同时做好田间技术指导工作。对确需采购零差率配供目录外农药品种,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相关信息,经确认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相关采购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审核。各农户所需农药至各区镇配供点采购,各区镇配供点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销售并做好台账记录。

区农业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运营中心、区镇回收站、行政村回收点对农业废弃物按照“户拾拣-村回收-镇转运-区处置”的四级回收处置运营模式运行。村回收点按照废旧地膜基本干燥无杂质,农药包装废弃物无残液的要求落实回收工作,并按实按时结算,做好台账记录、分类安全存贮、转运等工作。各区镇结合实际制定回收实施办法,明确各回收站(点)工作职责、明确各回收站对应的村回收点、明确回收时间、回收要求、明确责任人等,加强对行政村回收工作的管理和督促,做好每月回收、转运的汇总统计工作。区镇回收站按照分类包装、便于转运的要求做好农业废弃物的整理、清点和记录工作。经营主体加强与各区镇回收站的对接,根据各区镇回收站回收量及时做好转运、核验、结算工作,促使回收工作有章可循。

3.资金结算。一是建立回收周转金制度。区财政局在年度区级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中先行拨付部分回收处置周转资金。农药包装废弃物周转资金部分用于行政村回收支付,部分用于经营主体回收处置支付。二是建立验收结算制度。区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验收核验小组,成员由纪检组、总社监事会、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废旧地膜的数量和品质进行验收核验。对通过核验小组验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由经营主体申请,实施主体按照标准结算回收处置资金,验收一次结算一次。三是建立审计制度。每年由实施主体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审计单位,每半年审计一次。审计报告由区供销合作总社及所在纪检组审核并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结算工作。四是建立财政补贴制度。为确保经营实施主体的正常运转,对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以及无害化处置的费用由区财政补贴。农药销售按销售金额的20%补贴,其中配送主体8%,终端销售网点12%;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运输及处理费用)以及农药招标、项目审计等相关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同时对基层回收站和经营实施主体按回收数量分别给予0.05元/瓶(袋、支)补贴,废旧地膜给予0.3元/斤补贴。五是建立监管制度。区供销合作总社加强对经营主体资金支付实效的监督,区镇加强对各行政村回收站、点资金支付实效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项目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任务,及时查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区镇及时整改、完善,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村一级网点的指导、宣传、检查和考核,加强网络体系运行管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供销合作总社要加强同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项目开展。

2.强化制度支持,提高工作效能。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制度,做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流程清晰、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要求严格、资金结算高速高效。要制定经营主体、回收站、配供点运行情况的检查考评制度,每月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在区财政资金中设置专项资金,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评;制定农药零差率配供管理制度,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区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确定农药采购品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强化考核评估,落实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区镇基层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各区镇回收站、村回收点以及农药零差率配供点的巡回检查、业务指导,宣传引导,每月对各配供点、回收站(点)进行抽检打分,分值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二是结合人居办、攻坚办每季度的考核,对各区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规范各网点的设置和运行。三是纳入乡村振兴年终考核。月度、季度考核情况作为年终乡村振兴中农药零差率配供覆盖率、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考核的依据。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2021年海门城区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征收搬迁及出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海门城区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征收搬迁及出让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海门城区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征收搬迁及出让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加快推进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征收搬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经营性用地出让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就加快推进2021年海门城区拟出让经营性用地征收搬迁及出让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服务指挥部及专项工作组

总 指 挥:周国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葛小军 区委外办副主任、海鸿集团总经理

刘志凌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思彬 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景裕辉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忠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海门街道党工委书记

殷 亮 海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成 强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崔 勇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春雷 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浴宇 区科协副主席

张 冲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 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岗 区市监局总工程师

黄 辉 海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盛建新 海门税务局一级主办

袁佩新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剑斐 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服务指挥部下设“一办五组”:

1.办公室

主 任:刘志凌、陈 忠

副主任:葛小军、殷 亮、陈 冲、李 明

职 责:负责征收、搬迁、土地出让过程中相关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对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现场拆迁组

牵头负责人:陈 忠、陈思彬、殷 亮

成 员:毛卫中、朱 娟、蔡建飞、薛红兵、杨国新、陆春健、陈雪锋(海门街道),朱晓峰、袁建斌、陆卫飞(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拟出让地块的房屋拆迁工作。包括调查摸底、签约腾房、房屋拆除等,确保拟出让地块符合净地出让条件。

3.企业安置组

牵头负责人:景裕辉、陈 忠

成 员:袁佩新、陈 东、刘宇江、陈敏捷(开发区)

职 责:负责对拟拆迁企业的质量评估,明确供地门槛,完成规划选址等相关工作。

4.综合执法组

牵头负责人:殷 亮、张剑斐、施浴宇

成 员:施 军(城管局)、吴振聪(市监局)、袁 琲(应急管理局)、陆新浩(海门税务局)、邵 华(海门生态环境局)。

职 责:协助现场拆迁组开展搬迁工作,对搬迁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如抽调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由所在单位增派人员。

5.土地调查(场调、文调、灾评等)组

牵头负责人:袁佩新、施 波、瞿 丹

成 员:陈富强(海门生态环境局),朱 洁(文广旅游局),陈晓春、石董良(开发区)

职 责:负责拟出让地块的场调、文调及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工作。

6.征地出让组

牵头负责人:刘志凌、江建华、成 强、崔 勇

成 员:朱向荣(海门街道),吴季平、王 荣、宋 洁(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职 责:负责征地报批、拟定规划条件、确定出让方案、土地挂牌、签订合同、土地交付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工作专班,分管副区长挂帅指挥,各责任单位领导分片包干、下沉一线,现场工作组全程参与推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空白。抽调年轻干部专项集训班学员充实到现场拆迁组,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名挂钩人员高效运作,做到地块不清拆、人员不撤离。

(二)强化实效意识。实行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每天情况视频会议制度、周例会推进制度、周报制度,强化组织运筹,用目标倒逼进度、时限倒逼过程,精准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量化工作目标,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区政府每周召开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各责任主体、相关配合单位对推进情况进行汇报,协同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搬迁企业,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搬迁工作进度。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做好经营性用地出让督查检查工作。对履行职责好、推进力度大的实施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7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实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照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主体,专班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各项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牵头各项任务的同时,要加强服务,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1)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河长办、攻坚办、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润集团、各区镇)

(2)各区镇委托专业力量对辖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排查报告,对私拉乱接、未进行雨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彻底的管网、区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在此基础上,因支管标高低于主管易造成污水容易外溢的,封堵支管排口,在支管上建设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小型提升泵。(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区镇)

(3)对主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对接入污水总管网的区镇主管、支管安装液位计,在各泵站安装流量计,并接入住建局智慧排水系统。(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东洲水务、中信水务、黄海水务)

(4)对工业企业管网、排口进行排查,对企业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的严格许可、登记、监测等制度,对私拉乱接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5)对城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

(6)区域污水主管及附属设施由水务公司进行日常排查、养护,各区镇辖区内市政排水管网由区镇承担费用,委托水务公司统一进行日常排查、养护。(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各区镇、东洲水务、中信水务、黄海水务)

(7)充分论证三个污水处理厂管网连通的可行性。(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

(8)按照设计原理,规范优化污水截流井运行。(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区镇)

(9)东洲水务六期扩建工程尽快完成选址并提交区政府审核,确定选之后尽快开展用地调整工作。(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润集团)

(10)生态环境局对牵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泵站检查修缮后移交各区镇,各区镇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统一委托水务公司运维,并承担相应费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区镇)

(11)制定浒通河、民生河、圩角河、十三号横河等整治方案并加快推进。(牵头单位:河长办,责任主体:开发区、三星镇)

(12)制定立新河沿线拆迁整治方案并加快推进。(牵头单位:河长办,责任主体:海门街道、江心沙农场)

(13)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需充分考虑三星片区污水,并能形成与东洲水务的管网系统的联通,提升两个厂运行中的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开发区、海润集团)

(14)根据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结果和省即将出台的最新水价定价办法,对到户水价及其中的污水处理费进行全面调整。(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主体:发改委)

(15)区财政对水污染防治必需的项目、支出给予保障,将污水处理的非营利性和民生实事属性纳入绩效考核。(牵头单位:财政局、国资办,责任主体:财政局、国资办、海润集团)

(16)建立海门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17)推进区域活水畅流工程,完成卫东闸、海门河西闸、十八匡河闸、灵甸闸的建设任务。(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主体:水利局)

(18)加快推进东灶河整治,完成近岸海域污染削减和水质提升行动年度污染物削减目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农业农村局、海润集团、各区镇)

(19)开发区沿江片区污水管网建设较早,管网材质易老化,通过本次排查后制定老旧污水管网重建方案,推进污水管网重建工程,逐步替代老旧管网。(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开发区)

(20)编制污水处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主体:住建局、海润集团、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

(21)编制断面管控方案和断面应急处置方案。(牵头单位:攻坚办、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责任主体:考核断面的区、镇断面长<名单详见附件2>,各区镇)

(22)强化考核督查,把水污染防治重要工作列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完善考核模式,优化结果运用。常态化交办督办,对于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牵头单位:攻坚办、大督查办,责任主体:攻坚办、大督查办)

二、倒排时间节点,高效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倒排时间节点,系统谋划,完善举措,挂图作战,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项任务完成时限详见附件1),为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贡献。涉方案编制类任务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涉管网排查整改类任务原则上于汛期来临前完成,最大程度减少汛期对河道(断面)水质的影响。

三、持续查漏补缺,深入开展整治。当前,水污染防治已经进入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目标,以考核断面为重点,以工程项目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摸排存在问题,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于推诿扯皮、整改不力、被各级媒体曝光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污染防治攻坚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8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污染防治攻坚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南通市海门区污染防治攻坚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照《2021年度县(市、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通污防攻坚指办〔2021〕7号)和《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污染防治攻坚相关问题的交办单》(通污防攻坚指办交〔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眼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治本之策,找准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努力实现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打牢夯实勇当领跑者的环境基础。

二、整改任务

1.2021年2月,海门区共有3个省考断面未达标,余丰河通河桥、忠义竖河-圩角河嫩江路桥、黄家港-灵甸河临江闸桥断面水质均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浒通河沿线截污纳管存在短板,海门城区雨污未能彻底分流,圩角河尚有生活废水直排。

整改措施:

(1)排查整治断面周边排口。进一步摸清3个断面周边排口,登记在册,一口一策,分别进行整治。对雨污分流彻底改造后的生活区雨水排口及农田雨水排口予以保留,保留排口需登记在册。对污水排口截污纳管,封堵排口;对雨污合流排口实施雨污分流,消除污水入河直排口。加快推进圩角河秀山路智能截污井及沿线小区污水收集工程。

(2)整治断面周边工业企业排水。推进3个断面周边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

(3)整治断面周边生活小区排水。对生活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通过截污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对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生活小区阳台污水采取雨污分流改造或截留措施,实施阳台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的一楼或地下车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的接管处理。

(4)排查整治断面的问题支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深入摸底排查3个断面汇水区范围内,影响断面水质的主要水体及支流支浜,查清水质现状,建立问题支流支浜清单。按照断面整治要求,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开展整治,精准施策。

(5)重点攻坚三分场南匡河水环境问题。协调解决中俄天然气过江管道施工中地下水全部排入三分场南匡河的问题,杜绝河道监测断面周边零星鸡鸭养殖现象,拆除河道东段南侧岸上一处企业搭建的临时生活用房。

(6)加密监测,活水畅流。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分析污染成因。完善各涵闸自动化能力建设和推进自动化、智能化管理,采取引江、调度、水通等多方面措施,保障水系的贯通流畅,深入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陈敢、周国强、姜勇

责任部门:开发区(海门街道)、临江新区、三星镇、江心沙农场、住建局、水利局、海门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殷亮、秦俊辉、袁卫涛、苏勇、施泉、倪卫彬、刘华军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大多闸坝年久失修,长期不开启,造成海门区水系不畅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病险水闸改造工程,完成海门河西闸、卫东闸、十八匡河闸和灵甸闸的工程建设任务。

(2)积极开展活水畅流调度,采取浒通河闸从长江引水、四甲闸从通吕片区引水、常乐闸从通启西片引水,沿江各闸排水等调度措施,增加片区的河网水系流动性。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陈敢

责任部门:水利局

责 任 人:倪卫彬

3.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门河汛期水质波动较大,大量支流对骨干河道影响明显。

整改措施:

(1)排查整治河道问题支流。深入摸底排查3条河道汇水区范围内,影响断面水质的主要水体及支流支浜,查清水质现状,建立问题支流支浜清单。开展汛前水环境专项检查,根据发现问题,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开展整治,精准施策。

(2)推进河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对城镇周边或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接入市政管网,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不具备接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建设小型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相对集中处理;对居住分散或集中接管难度较大的村庄,因地制宜采用分散治理模式处理。

(3)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推进河道周边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

(4)实施河岸共治。进一步强化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多部门联合监管,建立沿江沿海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河道两侧的码头和三场一站整治标准,对整治后不能达标的企业应有序关停。

(5)整治河道周边生活小区排水。对生活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通过截污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对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生活小区阳台污水采取雨污分流改造或截留措施,实施阳台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的一楼或地下车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的接管处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陈敢、周国强、姜勇

责任部门:开发区(海门街道)、海门港新区、常乐镇、正余镇、悦来镇、四甲镇、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海门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殷亮、朱健华、秦风雷、王思、钱雷中、王洪新、俞军、施泉、曹健、倪卫彬、刘华军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体系未建立,设施处理标准要求不明确。

整改措施:

(1)在海门区新编制的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对监管体系和设施标准做进一步深化,同时待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按规划上要求落实到位。由生态环境局统一对设施运维工作、监管体系的建立及部门分工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方案,并督促落实。

(2)对本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标准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即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50m3,应执行一级A标准;设计日处理能力<50m3,应执行一级B标准;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应执行二级标准;出水排入其他水环境功能未明确水域,当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50m3,应执行二级标准,当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50m3,应执行三级标准。

(3)严格履行程序,加强项目监督。工程建设依法履行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征地、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指导乡镇村农村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加强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管理,保证工作成效。加强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运营。建立以海门区为单位,覆盖已建处理设施、提升泵站的远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及自动报警装置,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网上在线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实时运行参数及运行状况,保证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突出企业运营,强化一体化推进。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领导:周国强、姜勇

责任部门:海门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各区镇

责 任 人:刘华军、施泉、殷亮、朱健华、秦俊辉、张凯华、袁卫涛、秦风雷、王思、钱雷中、王洪新、缪佳云、赵永伟

5.夏季臭氧浓度易超标。2020年9月,海门社会福利院、海门会展中心站点臭氧平均浓度排名全省倒数20位高值内,被省大气办书面通报预警,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

(1)持续强化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协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管执法,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多措并举狠抓源头控制。督促各部门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及生活源等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道路等扬尘管理;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VOCs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移动源管控,强化柴油车辆限行、绕行等管制措施,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查露天烧烤。

(3)科技支撑强化精准管控。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聘用第三方团队,建立基于卫星遥感的海门区立体化大气环境监测和大气污染治理管控体系,精细化管控措施和保障措施。督促各区镇、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与问题整改,推进工业源、工地、移动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源落实限产、停产等减排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

责任领导:姜勇

责任部门:各区镇、海门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海晟集团、海润集团、海鸿集团

责 任 人:殷亮、朱健华、秦俊辉、张凯华、袁卫涛、秦风雷、王思、钱雷中、王洪新、缪佳云、赵永伟、刘华军、俞军、施泉、曹健、严雪松、李明、顾健、张勇、夏林辉、陈思彬、蔡卫东、杨勇、葛小军

6.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公开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强对第三方从业单位监管,提高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建立污染地块一张图,持续抓好土壤调查成果转化。

(2)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公开等工作。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

责任领导:姜勇

责任部门:海门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刘华军

7.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土壤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加强企业土壤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

责任领导:姜勇

责任部门:海门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刘华军

8.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与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整改措施:

(1)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与工作需求相匹配的土壤监测能力。

(2)结合“局队合一”执法试点改革和新公务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监测站和职能科室人员,解决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监管人员不足问题。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

责任领导:姜勇

责任部门:海门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刘华军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密切部门联动、部门区镇互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2.落实责任分工。各区镇、区各有关部门是污染防治攻坚交办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区攻坚办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3.强化过程管理。各区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目标,压茬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各责任主体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区攻坚办,联系人:王启强,联系号码:13962828382,邮箱:1466488021@qq.com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转发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计划》

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29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度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计划(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

根据《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号)和《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21年度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如下:

一、工作计划

1.占补平衡工作计划。全区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2000亩,其中区本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1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600亩。

2.增减挂钩工作计划。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数为2000亩。

3.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未完成的区镇须在2021年度继续申报入库实施,补足任务面积。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各区镇(街道)要尽快启动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要抽调业务骨干建立专门机构部署推进,力争所有项目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实施、一次性报验。各区镇(街道)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入库工作,8月底前实施完成并申报区级初验,10月底前完成南通市级验收。各区镇(街道)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入库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后期管护,进一步提高项目入库面积完成率。对项目入库面积完成率偏低和后期管护不力的区镇(街道)取消土地整治评先评优资格。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助指导区镇(街道)共同推进好土地“双整治”工作。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好项目入库、立项,组织好新增耕地数量验收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结算和监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工作,做好全区高标准农田1%任务的实施指导工作。

3.明确奖惩,加强督查。继续将土地“双整治”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范畴,项目实施进展实行周报制,对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区镇(街道)实施202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的启动资金拨付、新增耕地补助资金以及相关奖励政策等参照我区海政办发〔2017〕24号、海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企业成本规制办法》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0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企业成本规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企业成本规制办法

根据《省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7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促进公交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交出行的需求,参考《南通市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企业成本规制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制定成本规制的原则

(一)按照公交企业提供实际服务购买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遵循国家财税政策,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四)补偿公交企业提供公益服务成本,体现公益性原则;

(五)科学制定成本列支范围,规范开支标准,提高公交企业营运服务水平。

二、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内容

(一)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1.长寿卡、优待卡免费乘车卡补贴。每年按线路刷卡实绩每人次分别补贴票价额(南通市民卡报表系统可查询)。

2.电子钱包打折。根据刷卡实绩及政府同意后的折扣,即普通卡(电子钱包) 打七折、尊老卡(60-64周岁的老年人)、学生卡(九年制义务教育)打五折和实际差额部分,按人次补贴,其他支付方式的折扣补贴参照卡类补贴(南通市民卡报表系统可查询)。2021年1月起海门江苏交通一卡通与南通市区接轨。

3.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三免”对象等群体乘车补贴(直接凭相应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实行年度定额补贴,参考南通飞鹤公交车辆规模,结合海门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三免”对象等群体人数情况每年补贴海门飞鹤公交公司 30万元。

(二)油价补贴

以 2003 年为基数年(汽油 2.67 元/升、柴油 2.79元/升),将补贴年度企业汽油、柴油消耗平均价换算成含税价(增值税),对涨价部分给予 100%的补贴。

(三)充电费用补贴

为鼓励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对纯电动车辆单车行驶里程年超过3 万公里的车辆,财政对充电费用(包含电费和服务费)给予全额补贴(电费按实结算,充电服务费按招标价或市场调节价结算)。

三、规制成本开支范围及标准

规制成本的范围由车辆购置及修理维护费用、工资性费用、燃料动力费用、期间费用及各种税费等组成。

(一)车辆购置

1.财政资金购置:根据高质量发展公交万人拥有率标台数指标、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城乡公交发展需求,购置公交车数量经区政府批准同意,购置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2.2018-2019年度81辆公交车辆购置资金已由南通汽运集团垫付,具体偿还方式根据海门市人民政府[2019]14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执行,该部分公交车折旧费及资金财务成本列入飞鹤公司经营成本。

3.撤市设区后开通的868路公交途经G40沪陕高速,因公交型车辆无法经高速公路运营,临时租用南通汽运集团海门分公司4辆公路型客车,租用车辆的费用列入飞鹤公司经营成本(飞鹤公交自行购置公路型客车后停止租用)。

(二)人员成本

1.年度人员成本标准值=职工人数×人均工资标准。其中:

(1)职工人数是指为企业营运生产服务的所有职工年度实际平均人数。包括在职驾驶员、管理人员、生产辅助人员、为企业生产营运服务的劳务工等。

职工人数按照不高于核定人车比×车辆数计算。其中:人车比参照南通公交核定,车辆数按照企业所有营运车辆当年度实际平均数计算。

(2)人均基本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海门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非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按照最低工资的小时工资来计算。

2.工资性计提费用

本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或缴纳的相关费用。其中:

(1)福利费按照不高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 14%据实列支。

(2)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 2%据实列支。

(3)教育经费按照不高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 2.5%据实列支。

(4)职工社会保障费按照区人社部门相关规定计算缴纳。

(5)职工住房公积金按照区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计算缴纳。

(三)燃料成本

年度燃料成本标准值=行驶里程×百公里油耗(气耗)×单价。其中:

行驶里程为企业年度营运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剔除纯电动公交车行驶里程后的里程。

百公里油耗(气耗)参照南通公交成本定额标准,结合公司车型实际核定(详见附件)。

燃料单价为企业全年耗用燃油(LNG天然气)平均单价。为保证公交营运车辆使用的燃油质高价低,企业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燃油(燃气)。

电动公交车使用的电费及充电服务费按实计入规制成本。

(四)车辆运营成本

包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轮胎消耗费、保险费、路桥费等,以行业定额或规制成本为基数,同时考虑规制年CPI 指数的影响。停运公交车辆的检修费用按实际结算。

(五)信息化成本

为保证公交信息化运转及更新改造,从 2020年开始根据以往年度初始投入的金额,按五年折旧的标准计提信息化折旧资金。若政府交办大型公交信息化项目建设,其资金另行安排。

(六)安全经费

以行业定额或规制成本为基数,同时考虑规制年CPI 指数的影响;安全管理科技化设施(包括公交车辆主动防御系统安装、公交车辆4G视频监控设备升级等)。

(七)公交发展经费

(1)站场维护:包括停车场、首末站等日常经营、维护费用。

(2)站点设施:含公交停靠站点站牌建设、公交站点停车位标志标线施划等资金。

(3)车辆清洁设备:全自动公交洗车机设备及安装等经政府同意后采购。

(4)部分外包费用: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对重点公交班线乘务员(安全员)、站场保安保洁服务等通过外包服务方式采购,经交通运输局核实报政府同意后实施。

(5)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渡线全面禁止7座以上客车通行,原209路海门至海永班线停运,长江两岸实行公交班线对接,为确保海永镇居民继续享受原有的公交出行优惠,经政府部门同意,海永镇居民可实行刷公交卡过渡(各卡种优惠政策不变),飞鹤公司按照10元/人次的过渡费标准与汽渡统一结算,过渡费列入飞鹤公司运营成本。

(八)流转税

企业按照各项收入应该计算缴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实计缴列支。由于实行低票价政策,车辆寿命周期内,销项税额远低于进项税额,在企业充分挖掘资金潜力后,仍存在资金缺口的,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前,可由财政提供适当支持。

(九)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车辆保洁费、警卫消防费、公务车费用、印刷费、咨询费、场地使用费(租赁费)、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办公用设备用具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视频定位营运费用、退休人员费用等费用从严按实列支。

(十)其他不可预测费用。

四、规制补贴的确定

规制补贴=规制成本-规制收入-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公交运营企业规制收入总额=公交运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净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油价补贴(含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充电费用补贴

其中:

(一)主营业务收入指公交运营企业的公交业务收入。

(二)其他业务净收入是指公交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支出后的净额。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固定资产清理等各项收入扣除各项支出后的净额。

五、与公交正常运转及控制运营成本的相关事项

按照海门区财政体制实际,结合周边城市的做法,各属地政府负责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公交场站(含区镇客运站、公交回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建设用地及用地成本。区本级财政承担城区内的公交场站(含区镇客运站、公交回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建设费用,各乡镇区域内的公交场站(含乡镇客运站、公交回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建设费用由区财政承担60%,相应的属地政府承担40%;各园区(开发区)区域内的公交场站(含园区客运站、公交回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建设费用由区财政承担40%,相应的属地政府承担60%;具体建设计划由区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交企业共同制订,公交场站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城建计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交场站(含区镇客运站、公交回车场、公交首末站等)内部装修费用(根据海门市人民政府[2019]137号办文单精神,每个乡镇、园区(开发区)客运站内部装修费用控制在5万元以内)及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列入飞鹤公交公司日常规制成本。

公交场站相关管理人员由公交企业安排,列入人员成本。

公交企业充电桩建设由充电服务运营单位负责,公交公司以支付充电服务费(含电费及服务费)的方式获取充电服务。充电费用列入规制成本。

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公交优先发展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公交场站(含首末站)用地、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等难点问题,为保障公交正常运转,节约公交运营成本,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夯实基础。

六、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成本规制补贴的结算

(一)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规制成本补贴列入年度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每年9 月份由交通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公交企业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及规制成本补贴、场站建设的预算申请。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调整,公交企业应按本办法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绩效。

(二)财政部门按年度预算的90%实行按季度定额预拨,次年初,由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公交企业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规制成本补贴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补贴清算。

七、绩效挂钩

强化对公交企业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成本规制补贴的考核奖惩,按每年拿出不高于 200万元用于全员考核,考核以服务质量、安全稳定、运营绩效等为主要内容,并将全员考核结果作为对企业经营层年薪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由区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考核奖励资金除用于奖励员工外,定期组织开展公交安全、技能、服务等竞赛活动,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促进海门公交可持续健康发展。

八、本办法自 2020 年起执行,2019年公交补贴仍按原办法清算。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1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南通市海门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江苏省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南通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区镇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城乡人居环境、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8%、5%,县道公路优良路的比率不低于96%,乡村公路不低于88%,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县道公路三级以上比例达100%,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达40%,乡村公路黑色化比例逐年提高,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98%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区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区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按照省有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各区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据《南通市海门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0〕51号),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督促各区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任责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二)压实各部门职责。区委编办在全省确定的省、市、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加强动态调整,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清单。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牵头对各区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充分利用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南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公路分中心、执法大队的人员、资源优势,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加强区本级资金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领上级养护补助资金,筹集区本级养护配套资金,完善资金补助机制。区发改委、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落实区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要求,各区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每个区镇明确农村公路工作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和租赁车辆,每100公里至少配备1名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开展农路日常管理和巡路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区镇级路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区镇、村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鼓励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乡村公路日常养护,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优先为低收入户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区镇人民政府)

(四)发挥村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主动性。各村(居)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资代劳等办法做好村道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积极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老党员、退休干部、热心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相关工作中。(责任单位:各区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根据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总体规模,按照“省市补助、县乡自筹、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筹集资金包括:省、市养护补助资金;区政府列入财政公共预算的养护管理经费;“五小”车辆养路费原则上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通过社会捐助或者通过出让农村公路(桥梁)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其他方式募集的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县道属于区级财政事权,乡村公路属于区镇财政事权,经费纳入区级和区镇政府两级财政预算,县道管养经费由区财政负责,乡村公路管养经费由区镇财政负责,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区镇自筹,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3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人民政府应不断加大管理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区级、区镇两级政府要对照养护标准和发展目标加大养护工程投入。县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列区政府年度交通建设计划;乡村公路安防工程建安费由区政府承担,区镇负责保障工作;乡村公路危桥改造列区政府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文件有关补助标准执行;乡村公路大中修列区政府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竣工审计后,按50%进行定额补助。如与省级、市级补助办法有矛盾的,另行制定区级补助文件。 2021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应根据里程、养护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加强前期论证,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或相关投资挂钩,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各区镇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并将监督结果上报区镇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五)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各区镇要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或重点工作范围。鼓励委托专业养护队伍进行养护工作,在农村公路“一镇一循环”创建基础上,实施品牌提升计划,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发展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可逐步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深入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县道公路养护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依法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等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区镇人民政府可自行组建队伍承担,通过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低收入户提供就业机会,其余项目逐步购买服务或招投标等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适当补助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养护机械生产企业研发通用型、小型化养护机械,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时,要邀请交通、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及时完善,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照明、信号灯、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限载标志、反光镜、减速装置、临水临崖道路护栏等设施,并优先安排完善农村客运线路和校车线路上的路段。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进一步推广科技兴安经验,在全区范围因地制宜应用主动发光标志、道路交叉口智能管控系统等新技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技术指导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规范,积极构建具有海门特色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南通市农村公路养护指南、绿化公路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科技成果,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农村公路路网安全中心,推广应用智慧农路系统,与国省干线实现“一网一平台”,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公路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乡村道路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构建“区有综合执法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做到农村公路管理人员、机构、职责、经费、制度、程序、行为、台账“八个到位”。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水平。加强对境内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通过科技手段在农村公路的重要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动态监控设施,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统筹城乡绿化、特色田园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力争实现镇镇有美丽农村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用地产权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区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各区镇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同步部署落实。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落实方案中要明确农路管理养护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巡查车辆、配套政策、工作成果、工作举措、责任主体等内容,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二)加快改革试点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结合建设交通强国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开展试点创建工作。要突出海门特色,确保试点效果,能给全省做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政府督导。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跟踪分析各区镇人民政府落实方案的进展、出现的问题、提升的实效,并把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汇报。要对区镇加强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充分发挥改革激励作用。

(四)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区交通运输局、各区镇要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2021年南通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书》和《南通市2020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海门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PM2.5浓度全年工作目标28微克/立方米(其中,1-3月目标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工作目标85.0%,奋斗目标85.3%(其中,6-9月目标78.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削减4.7%以上,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削减10%以上和12%以上。完成省市定减煤任务。

全区8个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目标达87.5%,力争达到100%,14个市控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目标达85.7%,力争达到100%,全面消除劣Ⅴ类。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完成南通市下达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面积占比年度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达到省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新增2万吨/年危废处置能力。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省市目标。地下水Ⅴ类水比例不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得到刚性管控。林木覆盖率23.5%,完成造林800亩,自然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1.5%。

辐射安全移动执法执行率100%、高风险放射源在线监控率100%、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全市核与辐射安全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1.持续推进VOCS治理。一是全面执行各类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二是推广实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新增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等原辅料源头替代项目5个,对8家源头替代企业开展回头看,培育源头替代示范性企业1家。三是完成2个市级及以上园区排查或“回头看”,21个区级及以下产业园区(集聚区)排查整治,督促重点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重点VOCs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厂界VOCs在线监测。四是全面排查全区57个挥发性有机物储罐,完成29个储罐治理。开展VOCs综合治理,完成综合治理项目30个。

2.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一是推进燃煤电厂深度治理。6月底前,所有电厂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推进清洁运输。二是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推进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8月底前,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或回头看;生物质锅炉中位于建成区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回头看。共完成锅炉项目114个。6月底前,完成27台工业炉窑排查、整治、验收、建档工作。实施铸造工业等重点行业相关标准并组织5次以上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1轮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整治、验收、建档工作。

3.推进精细化扬尘管控。一是实施降尘量考核。平均降尘量不超过3.0吨/月·平方千米,对不达标的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审批许可数量,实施夜间施工限批。二是严格施工工地、堆场、码头和渣土运输监管。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制度,完成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项目不少于56个。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未冲洗抓拍系统,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全面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对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结果。三是落实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城区主干道机扫率90%以上,实行道路保洁频次与空气质量联动机制。每条道路落实“四定”,即:定驾驶员、定作业车辆、定负责领导、定作业措施,分阶段设定日常和管控期间保洁频次和要求。增加大型洗扫车、洒水车、雾炮车等5辆及以上或建成区达到每平方公里配备1辆以上大中型机械化清扫保洁车。增加小型保洁车5辆。逐步扩大渣土白天运输,对重点区域每周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

4.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一是对400家餐饮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或“回头看”。2021年底前,对重点管控区域烧烤店及面积100平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城市综合体的餐饮经营单位完成在线监控安装率达95%以上,并与城市管理部门联网。二是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三是出台政策在规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5.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推行“绿色车轮计划”,严格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出台财政补助政策,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及柴油货车和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二是强化机动车监督抽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每周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柴油车排放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6辆/周(全年不少于320辆),秋冬季抽测数(包含尾气遥感检测)1万辆以上,确保在用柴油车抽测排放合格率95%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机动车入户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6辆/月(全年不少于75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完成至少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10辆/月(全年不少于120辆)。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车辆、老旧柴油车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年度核查率达到85%。三是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1年岸电用电量较2020年提高20%。加大船舶燃油质量检查力度,全年抽查不少于40艘次。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制定内河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标准化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沿江沿海码头泊位岸电设施全覆盖、全达标,推广使用岸电,2021年推进沿江沿海主要港口岸电使用率达到80%以上。四是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继续加大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航道沿线加油站(点)和储油库的车(船)用柴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成6座年销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加油站每季度的油气回收设施检查至少达18座。对船舶供油的船舶加油站、水上服务区等供油单位的船舶油品抽测率不低于50%。

6.强化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省市下达的春夏季、秋冬季阶段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豁免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2021年4月底前,制定实施辖区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和应急减排清单制(修)订工作。涉气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

(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7.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海门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研究。健全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碳金融服务创新。

8.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依法完成长江沿岸非危化品港口岸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任务,调整优化与长江生态保护不符的开发功能。加强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究。

9.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充分考虑碳达峰的要求,严格管理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全区化工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完成省下达的去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开展家具、浸胶手套、船舶钢结构、汽修企业集中整治。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完成“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项目4个。培育A级企业不少于2家,建设绿色工厂2家,完成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工程项目2项。

10.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煤炭总量控制,完成省市定减煤目标任务。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2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燃煤中小热电关停整合。完成煤炭总量控制项目1个,能源布局优化与散煤清洁化利用项目1个。鼓励2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实现无散煤城市。全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达年度目标要求,启动并推进“绿色屋顶”计划。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11.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全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辆基本改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70%。2021年7月1日,全面实施重型车国6a排放标准。深挖“公转铁”“公转水”货运增量潜能,进一步放大铁路和水路的比较优势,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协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公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5%以上。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2.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我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新格局,提升国土空间生态品质,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海门建设。组织编制《海门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2020~2035年)》。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3.统筹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是开展《海门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规划》编制,总结我区生态修复成果,谋划生态修复新思路。二是进一步巩固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成果。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岸线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三是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江支流水质监测,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等开展有毒有害或持久性有机物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在具备建站条件下,实现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对水质不稳定的入江支流实施综合整治,长江干流海门段水质保持优良,入江支流水质持续改善。

14.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是开展水生态修复。筛选全区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河湖清单,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重点河湖生态安全调查及评估工作。在沿江持续开展湖滨、河口湿地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推广使用尾水湿地,培育建设一批试点工程。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严禁本地渔船赴长江口禁渔区捕捞,开展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及土著鱼类恢复工作。二是系统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 统筹实施沿江区域内的企业腾退、堤防改造、设施配套、环境整治、违章占用等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高品质推进示范段建设,推动沿江区域风光带、城镇带、乡村带、创新带、产业带“五带”融合发展,守好出江入海的生态屏障、构建生态绿色廊道。三是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落实省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四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长江岸线、海域和重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推动沿江沿海生态防护林建设。全区完成造林800亩,其中净增造林150亩。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保护修复各类湿地,修复湿地150亩。

15.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执法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打好碧水保卫战

16.巩固饮用水源地整治成果。提升在用水源地整治成效,完成饮用水源地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按规定定期公开水质状况。推进主城区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隐患问题整治和达标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编制水污染事故、城乡供水突发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用水总量控制在3.22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位保持稳定或上升。

17.深入推进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编制各类工作方案整治省考不达标断面、开展“消劣奔Ⅲ”,保障断面生态活水。梳理“十四五”省考不达标断面清单,编制完成并实施限期达标整治方案。开展全区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明确每个断面生态补水相关要求,全面打通断头河,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和再生水处理设施。建立总磷浓度控制制度,开展重点河湖试点。

18.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空白区,全面完成“三消除”任务。二是全面完成市建成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水平衡核算。建立化工园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善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设施,继续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规定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三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建立完善市级污水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推进管网排查检测及修复,推进污水基础设施及“六小行业”整治等控源截污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四是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1年黄海水务二期工程、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超过50%,新增污水管网长度43公里。

1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向自然村延伸,新建设施重点围绕水质断面改善,实现水质断面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置。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设17个、完成1.7万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率达20%。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治理,2021年疏浚整治县级河道3条(段),乡级河道9条(段),村级河道200条(段),不断增强河道灌排功能。二是持续推动化肥农药科学施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削减0.6%,主要农用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5%。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的监督考核工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100%。(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0%)强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和农药使用监测,推进绿色防控示范,推动专业化防治服务。三是推进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管理;开展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强化水产养殖监管,提升水产健康养殖水平。四是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规划布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五是持续推动农膜污染防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和机制,组织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站、点的监督考核工作,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示范推广强化耐候膜、加厚地膜等易回收地膜和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开展超薄地膜联合执法检查和地膜残留监测,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六是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全面排查梳理国考断面汇水范围内农田退水对水质影响较大的区域清单,做到引排分流,加强循环利用。探索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试点推行农田退水缓冲带建设,在重点断面河道两侧因地制宜种植灌木、乔木和草本植物,并合理实施支流和农田退水导流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加强畜禽养殖种养结合区域农田环境管理,减少因汛期或强降雨造成的还田粪污随地表径流直排入河。

20.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一是加快重污染内河船淘汰,鼓励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提前淘汰。全面完成辖区内河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非法码头及设施(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的清理整治,以及辖区内河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公共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加大船舶污染物公共上岸点建设和处置资金投入。三是建立联合监管制度,落实联单制度。实现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环卫公共处理有效衔接,强化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推动建立港口船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四是加大船舶防污染设施检查力度,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驶入。

21.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一是坚持陆海统筹和区域联动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原则,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控制。二是完成全区所有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并根据排污口的合法性、排入水体环境质量、日常管理要求,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三是深入推进“湾(滩)长制”,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一滩一策”治理方案,结合“美丽海湾”建设推进实施,探索推进“湾(滩)长制”工作标准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

22.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监管。一是更新发布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及企业用地退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等。二是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进行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开展调查评估。项目化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严厉打击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行为。三是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积极推进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落实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及修复。按规定开展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四是制定区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依托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等防渗改造。

23.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长江经济带化工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利用处置和贮存规范化,依法查处危废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实现全区城区范围内全覆盖,完成城市水体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三是海门危废焚烧建成投运,新增危废焚烧处置能力2万吨/年。

24.防控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达到省定目标。持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全面完成前期纳入整治清单的所有污染源整治工作,动态更新整治清单。

(六)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25.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分析自然生态、饮用水源、大气、土壤、噪声、固危废、核与辐射、环境信访、重大舆情等各个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关停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风险防控,做好环境矛盾纠纷、“邻避”问题化解。建立并完善信息收集研判系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不同等级危废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措施,制定手续不全危废贮存场所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防范沿江环境风险,加强危化品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6.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区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专项抽查检查,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拉练和培训,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启动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重点河流“南阳实践”经验实施。做好重要敏感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体系和信息快报制度。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7.加强大气、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完善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网络。重点围绕不稳定达标断面开展全面排查监测溯源,安装微型水质自动站。推进入河排污口和区镇(街道)交界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全覆盖。二是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配合完成城市主导上风向或者背景区域、高浓度区域、城市主导下风向的VOCs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8.加强污染源监控网络建设。一是规范建设视频监控、一园一档、工况监控、污染源监控等各类监控系统,实施动态管控。对重点排污单位、加油站、工业园区等固定源、面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推进区、园区多级共享网络建设,为精准治污服务。优化工业园区监测监控。对全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绿色园区平台进行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对新增的工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数据,及时连入平台并为管理服务。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规定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二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监测站能力提升项目和监测标准化建设项目,探索特色监测站建设。三是推进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工况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视频监控等污染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强化VOCs监控平台使用与调度,加强工业源监控。完成2020年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建立高分辨率、动态化源清单,强化清单验证评估。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VOCs排放量10吨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量10吨以下中小型企业安装用电量监控、治理设施运行工况监控设施。

29.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在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推进突击检查、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等“四个常态化”执法检查,成立大案要案执法专案组,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二是强化实战培养,坚持“以练代训、以干代训”,集中开展线上线下学习、专业研讨、案例评析等活动,提升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采取练兵比武、实战演练等形式,培养一批环境监管能手。三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区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应急物资供给;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夯实企业应急队伍,推动企业环境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队伍能力;规范社会化运行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应急处置队伍能力。

30.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推进实施“三线一单”。落实《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印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二是持续深化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强化环境信用评级结果运用,倒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三是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全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四是推行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继续推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激励企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五是深化环保总监制度。扩大环保总监制度覆盖面,加强环保总监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提升环保总监水平。六是加大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公开力度。推动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积极构建有曝光、有回应、有承诺、有跟踪的闭环管理体系。

(八)切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31.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32.组织制定“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季度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上半年完成全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发布工作。以交通噪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为重点,解决噪声投诉高发问题,年度噪声投诉量较上年降低2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扛起第一责任的责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发展。各区镇要专题研究本地区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本计划制定本单位的2021年工作计划,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确保实现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强力推进南通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强化监管执法。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三代表一委员”督察,夯实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督促基层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流域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行动,完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和解读,继续办好“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专栏。全面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督促企业公开环境自测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实施环保污染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考核问责。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制度,按季度对区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核打分,并公布相关排名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区委大督查办、攻坚办要加大督查巡察力度,纪委监委要强化问责,对在督查考核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及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分解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分解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68号)的文件要求,我区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4000套,基本建成3000套,老旧小区改造2个。为做好省政府下达我区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作,加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工作任务和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项目6个,住房4002套。

1.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①都五星东区752套;②新东花园874套;③城北新村东区1012套。

2.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建设的④立新小区6期350套;⑤崇秀新村一期464套;⑥绿茵港湾三期550套。

责任单位:海鸿集团、长江口集团。

(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项目4个,住房4156套。

1.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①红海嘉园1396套;②都五星西区952套;③珑秀花园1478套。

2.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建设的④定海一期330套。

责任单位:海鸿集团、长江口集团。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个。

实施2个老旧小区改造,具体为:海兴新村、通源新村(南片区)。改造内容主要有停车位改造、部分管网疏通修复改造、外墙面出新、落水管更换、线路整治、破损道路和围墙修复等。

责任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

二、落实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节点,把能力强、技术精、会组织的人员安排到工程一线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推进项目建设。遵循“轻重缓急”、“一区一策”的原则,对需要提前建设的硬件项目,能够抓紧统筹规划、落实项目、责任到人、加紧实施。对必须完善的软件项目,能够逐一明确整治、完善的措施和办法,找准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整体上水平、见成效。

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按照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相关街道、居委会、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各司其职,整体联动。街道、居委会要联系群众,善于采纳居民的合理化建议,要发动群众,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工程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圆满完成。

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实行专人报送制度,各单位须每月20日前向区住建局房改办(地址:北京中路588号,联系电话:68025067,邮箱:hmjsjfgb@163.com)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月度报表;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地址:北京中路588号,联系电话:68025032,邮箱:wyk82267011@126.com)报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月度报表。各责任单位的监督部门适时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强化监管,保质保量。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施工过程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实行质量问题“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确保工程施工材料优良、工序规范、质量合格。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成立南通市海门区寄递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4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指导全区邮件、快件的寄递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寄递渠道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区寄递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国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葛小军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海鸿集团总经理

洪 晔 海门邮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 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马建平 区司法局副局长

袁春华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陶 雄 区交通局副局长

顾志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海东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黄 维 三星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门邮政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洪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调整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督导机构,更好地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需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经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黄 静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主任: 周晓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新海 区教体局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委 员: 丛茂琪 区发改委副主任

徐敏豪 区科技局副局长

梁建斌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倪 丹 区人社局副局长

黄卫东 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海平 区卫健委副主任

钮 凯 区审计局副局长

施健斌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由施健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包括: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对区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等。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上市工作要点》《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办法》《海门区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6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上市工作要点》《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办法》《海门区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上市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金融上市工作将紧紧围绕海门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工作要求,紧扣“三年财政冲百亿,全省市辖区经济总量进前十”工作目标,围绕“党建引领、金融普惠、资汇江海、生态提升”四大重点,扎实细化推进33项具体举措,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为海门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金融力量。

一、主要目标

“一个保持”:海门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保持全省前五位,力争进入全省前三。

“两个提升”:一是普惠型金融领域贷款余额和制造业贷款余额分别超300亿元和150亿元,占比分别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保费收入增幅力争超11%,在南通各县市区排名中进入前三位。

“三个突破”:一是企业上市实质突破。全年确保新增上市企业1家,过会2家,首发融资额超5亿元,亿元GDP企业股权融资额考核在南通各县市区排名力争进入前三位。二是信贷投放突破历史。全年新增有效信贷投放超150亿元,余额突破1500亿元,人民币存贷款增幅力争超18%,在南通各县市区排名进入前三位。三是金融服务平台继续突破。深入推广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累计接入企业超6000家,解决企业融资超50亿元。转贷服务取得新进展,当年累计转贷额排名保持南通各县市区前三位。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打造海门金融党建品牌

1.积极打造“融金入海·普惠盈门”海门金融党建服务品牌,发挥好党建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筑牢金融发展的“根”和“魂”。

2.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到金融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以金融系统工会为载体,探索构建金融系统服务党建联盟,共创“党建+金融”融合新模式,进一步凝聚金融系统党建力量,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4.发挥金融系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开展学思践悟活动,加强团队建设,优化人员配备,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能力强、业务素质精、思想作风正”的金融铁军。

5.开展“金融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专家专题授课,研究分析国内外最新金融改革和发展趋势,提升政府部门和金融系统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6.开展金融系统百名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宣传金融系统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放大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效应。

7.每季度编印一期《海门金融动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收集汇总金融相关指标数据,挖掘金融系统亮点特色工作,切实提升金融系统美誉度和影响力。

8.探索试行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类国企、金融机构短期派员双向挂职交流计划,密切战略合作关系。

(二)实施金融普惠工程,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9.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加大对人民币存贷款、保费收入等短板指标奖补力度,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业务拓展力度速度,补齐短板,打赢月度评估“翻身仗”。

10.加大信贷有效投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海门优势产业、新兴行业、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扶持力度,全年新增有效信贷投放超15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500亿元,其中普惠型金融领域贷款余额超300亿元。

11.强化政银企联动联防,科学安排土地招拍挂时序节奏,加强城区商品房预售监管,实现经济有序发展,风险有效防控。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强资本运作,鼓励辖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优先选择驻海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与支持。

12.强化政保联动,推动大病医保、职工医保等政保项目市场化改革进度,尽快落地形成保费收入,确保全年新增不少于1亿元保费收入。充分挖掘重大项目(企业)参与“首台套”等保险意愿,及时介入,确保保费收入落地海门。

13.深入研究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筹备金融总部集聚区,积极打造金融总部经济承载平台。开展金融招商,打造金融名片,推动海门金融广场多元运营,当年新增入驻各类金融机构超10家,开展融资路演超30场次,举办各类金融会议超100场次,海门金融集聚楼宇影响力、知名度和集聚度进一步提升。

14.放大区域现金中心试点海门分中心优势,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运作模式和监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入驻海门金库,提升金融机构现金服务质效。

15.深入推广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当年新增接入企业超2100家,解决企业融资超50亿元。

16.定期组织金融形势分析会、银企对接会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金融机构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机遇和南通新机场、北沿江高铁、中天绿色精品钢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制定特色化信贷产品,满足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17.推动“苏科贷”“信宝贷”“高企贷”等创新产品提质扩面,惠及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额超2亿元。

18.开展“融金入海·普惠盈门”帮企行动,深入推进“百名行长进千企、金融赋能助六保”活动,继续发动银行行长走进企业一线了解生产经营、融资需求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三)实施“资汇江海”工程,做强资本市场海门板块

19.研究出台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和2021年全区企业上市挂牌考核意见,并做好新政策和考核意见的宣传工作。

20.定期组织上市联席会议和上市联络员会议,建立上市入轨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企业、属地区镇、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信息互通渠道。

21.组织开展“资汇江海”系列活动,主要包括1次上市公司敲钟仪式观摩活动、2期企业上市专题培训班(一期以现场观摩学习为主、一期以封闭式实务培训为主)、3场专场培训活动(高新技术企业、“海青会”、人才企业)。

22.密切跟踪和服务重点企业上市进展,力促万高药业、希诺股份、江苏铁锚等企业早日报会成功上市。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协调处理好拟上市企业上市进程中的各类问题障碍,及时兑现上市有关奖补政策。

23.实施企业上市苗圃工程计划,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动态更新苗圃企业名单。发挥“金融服务团”专业优势,加大对苗圃企业走访指导服务。全年服务对接企业超100家次。

24.扎实推动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切实提高海门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完成南通下达的挂牌企业任务和股权融资金额。

25.完善“基金+孵化器”模式,支持设立区级层面从事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和各类产业基金,力争新设立2家以上。

26.支持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ABS、中票、短融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全年新增直接融资超100亿元。

(四)实施生态提升工程,筑牢防控金融风险底线

27.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丰富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千万元以上较大非法集资案件,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力争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三。

28.加强金法对接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净化地方信用环境,最大限度进行追赃挽损,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9.大力宣传《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密切关注利益受损群体动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30.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海门区银行业维护金融生态联合公约》(2021年度),不得随意抽贷压贷,确保不发生重大资金链和担保圈风险。

31.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系列活动,持续加强“做理性投资者”专题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区镇村、社区开展宣讲超100场,织密防范非法集资大网,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32.发挥金融机构、网格员和群众有奖举报三大风险监测阵地作用,全面落实账户监测、网格预警、宣传教育任务,加大对涉嫌非法金融线索监测力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处置。

33.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要求,充实完善金融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典当行、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日常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促进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引导驻海各金融机构正确把握国家金融政策导向,围绕“三年财政冲百亿,全省市辖区排名进前十”工作目标,高起点启新程,高质量开新局,不断扩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投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更好地履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民银行海门支行;银行机构(当年新设银行机构列入下一年度考核);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转贷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

年末海门银行机构直接投放总量、增量、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占比3项指标列南通市前三位,且制造业贷款余额超过150亿元的,享受海门各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奖金。

(二)银行机构

1.直接投放增量奖励。当年直接信贷投放增量(不含异地投放,下同)完成必成目标后起奖。其中,必成目标与工作目标之间部分,按万分之二奖励;超额完成工作目标部分按万分之二点五奖励。同时,实行直接投放增量奖与各银行全年新增存贷比挂钩考核。年末新增存贷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加发直接投放增量奖的5%,反之则扣减5%。

2.争先进位奖励。各银行机构(系统内机构至少4家)直接投放增量当年系统内排名第一名的奖励4万元,排名第二名的奖励2万元;系统内排名进位进入前两名的,每进一位奖励1万元。

3.实体信贷投放奖励。

(1)制造业贷款增量奖励。各银行机构当年制造业贷款按其月均增量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对当年新增制造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达到30%的银行机构加发奖励5万元。

(2)信贷结构优化奖励。各银行机构年末制造业贷款占比与上年相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2万元。单个银行该项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融资成本“减负”奖励。鼓励各银行机构以优惠利率支持我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对当年以基准及以下利率发放的制造业企业贷款(实际占用期折算累计)按万分之二给予奖励。

(4)小微、涉农贷款奖励。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发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贷款的,按当年净增额的万分之二奖励,单个银行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鼓励各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加大对“三农”建设的信贷支持,对单笔10万元以上、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涉农(农、林、牧、渔业)贷款,按当年实际投放金额的万分之三奖励,单个银行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5)不良贷款核销奖励。对银行机构争取政策、资金,处置、核销我区制造业企业不良贷款的,按处置、核销不良贷款本金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

(6)人才金融扶持奖励。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创办、参股企业开发“人才贷”等金融服务人才产品,按当年新发放贷款(实际占用期折算累计)的万分之二予以奖励。

(7)转贷服务合作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仁信转贷公司的业务合作,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贷款按合作转贷总额的万分之一予以奖励。

(8)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奖励。对与区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当年贷款(期限需超6个月)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实际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奖励。

4.中长期贷款增量奖励。各银行机构当年发放的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实体企业(不含房地产、国有企业、个人中长期以及享受政府贴息贷款)的中长期贷款按其增量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

5.创新业务奖励。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改进授信评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制造业企业、涉农经营主体、个人经营性信用贷款(非财政出资增信分担风险)所投放的流转贷、年审贷、循环贷、分期偿还本金、无还本续贷等减轻企业续贷负担的各类创新贷款,按当年实际投放资金平均占用期折算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对银行机构利用企业二次抵押资产,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增加企业融资的,按融资额资金平均占用期折算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对开展线下向线上融资转变,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获客发放贷款并完成全年任务的,给予0.5万元奖励。

6.新设分支机构奖励。对经批准来我区新设的区级银行业分支机构,正常开业后,第一个年度内贷款余额达到5亿元—8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8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地方财力贡献奖励。对在本区经营、纳税的驻海金融机构当年度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其中纳税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纳税额在10000万元—15000万元的,奖励25万元;纳税额在15000万元—20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同时,以获奖励年度为基础,如驻海金融机构下一年度纳税额同比增长的,每10个百分点再奖励5万元;同比下降的,则取消当年度奖励。

8.银行机构季度评估奖励。对入驻我区开业一年以上的银行机构,从“贷款规模、新增贷款、制造业贷款、普惠金融、税收贡献”等方面实行季度评估(季度评估办法附后),并按得分高低综合排名、设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季度一、二、三等奖的机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专项奖励,与全年金融工作考核一并兑付。同时,将第四季度评估结果与全年先进奖项评选挂钩,区政府将对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前6名银行机构授予“年度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优胜机构”荣誉称号。

9.财政性资金存放挂钩。将季度评估结果应用于各类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之中。在招标综合评分时,对季度评估排前十位的银行分别加10至1分;季度评估排名在后五位的银行不得参与当期相关招标,直至下季度评估排名改变。

(三)保险机构

1.对当年保费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超过全区平均增幅的区内保险机构,按当年保费收入总额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

2.持续开展农业保险“扩面、增效、提标”工作,对保险机构办理的农业保险,按当年保费收入较上年增量的千分之一进行奖励。

3.加大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对保险机构办理的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财产险、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按上述险种当年保费收入较上年增量的1‰进行奖励。

4.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拓新险种,年内该新险种业务形成规模效应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按相应保费收入的1‰对保险机构进行奖励。

(四)相关地方金融从业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

1.对当年合规经营、有效客户更新率不低于15%(正常、关注类客户)、单笔贷款年化利率在15%以下、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季度平均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补充其风险补偿金盘子(下同),且对其超过上年季度平均贷款余额部分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不良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但低于南通市平均水平的,减半奖励;不良率高于南通市平均水平的,不予奖励。

2.对小额贷款公司在年度监管评级中,获得AAA、AA信用等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3.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其中担保类创新业务按当年业务累计发生折算额的万分之二给予一次性风险补偿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创新业务奖励须按月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相关材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

1.对按规定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上级主管部门年度监管合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当年在我区月均担保责任余额放大3倍及以上,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全部发生额的比重超过70%的,按其当年月均担保责任余额的1‰给予风险金补偿。

2.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对年担保费率低于2%的全区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按其实际收费和规定收费(银行同期LPR利率50%)的差额,给予10%的风险金补偿,总额最高不突破30万元。

3.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发生年化担保费率在1%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单户担保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给予年化担保利率0.5%的风险金补偿,总额最高不突破60万元。

4.对担保公司在年度监管评级中,获得A类监管评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转贷公司

1.转贷公司全年完成25亿元转贷额的,按转贷发生额的0.08‰进行奖励。

2.对转贷服务主体单笔500万元以下、年化利率12%以下、转贷10日以内的转贷业务,给予年化利率2%的风险补偿。

三、计奖惩戒情形:

(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

当年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排名未保持全省前列的,取消考评奖励资格。未完成新增制造业贷款投放20亿元的,扣减全部考核奖励的20%。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

1.实行“按季评估,年底兑现”制度,年末未完成区政府下达当年贷款增量必成任务的银行机构,取消其当年全部考评奖励资格。未完成当年制造业投放、普惠金融贷款目标任务的,每项扣减全部考核奖励的20%。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幅出现月度负增长的(低于上年同期增幅),每项次扣减该银行机构年度应得奖励总额的5%。

2.实行考核奖惩与客户满意度挂钩。面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小企业、居民征集其对驻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评定结果满意度在80%及以下的扣减当年该金融机构应得奖励的20%。

3.当年存在以下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下同)并经查实的,取消奖评资格:当年发生支付风险,工作人员发生重大案件;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故被贷款停牌;信贷投放中强行搭售其他金融产品以及相关强制性有偿服务;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发生群体性事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

4.各银行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查实一次不遵守“海门银行业维护金融生态联合公约”和“共进共退”原则,擅自收贷、单独行动的,取消奖评资格并约谈;查实两次的,撤走财政在该银行全部存款,且当年内不再存入。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经查实的,对国有担保公司或转贷服务公司企业客户无故抽贷、压贷、断贷的,一律取消奖评资格。

(三)保险机构

1.保费收入同比增幅出现月度负增长的(低于上年同期增幅),每次扣减该保险机构年度应得奖励总额的10%。

2.各驻海保险机构须在本地依法纳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地方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或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取消各项奖评资格。

(四)相关地方金融从业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凡借故不执行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协调决定,不服从监管要求;出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发生高利贷、暴力催贷、违规放贷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账外经营和账外活动等情形;被上级监管部门公开通报;在年度监管评级中低于3B级的,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或在南通同类小贷公司中排名未达中上游的,取消其当年考评奖补资格。

融资性担保公司凡当年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被查处、通报、不履行银行代偿业务;担保代偿率超过3%;在年度监管评级中未到达B级的;当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评奖补资格。为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为房地产或融资平台等非实体经济提供的担保业务不纳入奖补范围。

对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合规经营,风险处于南通平均水平以下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按照“扶优限劣”原则,采取分类监管方式,鼓励其业务拓展,并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率。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考核该项考评奖励工作。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海门支行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海门支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业绩测算、复查、报批、兑现奖励等工作。

(二)审批程序

1.申报。各受考核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需根据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海门支行的协调部署,按时报送月度和季度经营数据,逾期不报的,视作主动放弃处理。

2.审核。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局、人行海门支行组成考核组,采取看报表、查台账、核明细等形式进行考核,形成专题考核报告,提出奖励建议意见,呈报领导小组审核。

3.报批。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政府定夺相关奖励事宜。考核所需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结合年度预算兑现。对人行海门支行、金融机构的奖励可主要用于奖励其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有功人员。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年度监管评级奖励可主要用于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有功人员,其它补助资金严格按明确用途使用。

(三)相关要求

各金融机构及金融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及时、真实、准确地向考核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考评报告要向所有参评单位公布。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参与考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金。

考核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考核组提出建议意见,报请区领导决定。

五、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前期出台的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金融机构奖补办法同时废止。若因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和政策调整或年度中心工作需要,可提请区政府研究修订微调个别考核项目及奖补标准,并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成立苏海门渔01728渔船搜救

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37号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2021年4月30日21:30左右,苏海门渔01728在154/9海区突遇大风,北斗报警失联。为及时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按照海政办发[2020]52号文件规定,决定成立搜救善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旭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陈 敢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胡勤东 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夏林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邬永冲 南通如东海事处通州湾大队大队长

李明区公安局副局长

肖彪区财政局局长

季 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亚东 区气象局局长

沈春霞 区信访局局长

俞 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书记

黄卫国 海门港新区党工委书记

郁 逵 正余镇党委书记

吴玉恒 江苏渔港监督局吕四分局局长

沙愉深 南通海警局海门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南通市海门区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人事任免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顾健、黄健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2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顾健同志任海门区商务局局长;

免去黄健辉同志海门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2021年4月21日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顾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23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顾健同志任海门区口岸办公室主任;

黄健辉同志任海门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海门区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军同志任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职),免去其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孙晓钧同志任海门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龚海峰同志任海门区信访局副局长;

袁佩新、施爱东同志任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免去陆警岗同志海门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健同志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咏梅同志海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职务;

免去王水兵同志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2021年3月26日


区政府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王水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政干〔2021〕25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水兵同志任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王天华、周晓伟同志任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2021年3月26日


大事记

重要活动(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30日)

·3月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一行调研北部新城建设,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城建工作“三城联动”的总体部署,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推进建设,打造现代化、高品质的北部新城,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上午,沈旭东一行先后来到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新城高中选址、北部新城总部经济集聚区规划选址、“海门中心”地块、新城小学项目、北海公园、宏伟路海门河桥等现场,实地听取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的汇报。

·3月3日,全区年轻干部专项集训班开班。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开班仪式,寄语年轻干部“革命理想高于天”“小干部干大事业”“办法总比困难多”“心底无私天地宽”,希望年轻干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担当时代使命,不负美好年华,只争朝夕加油干,争当领跑者“热血尖兵”,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月4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开发区,就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调研。她强调,开发区是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的主阵地,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真抓实干、奋力奔跑,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全面提高集聚优质要素的承载力和竞争力,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加快梯次培育企业,切实扛起海门“半壁江山”,为全区勇当领跑者作出更大贡献。

·3月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带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访我区部分骨干企业,实地察看企业经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他指出,骨干企业是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顶梁柱”,要抢抓历史机遇,持续推动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助推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3月9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港新区调研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情况,并主持召开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会议。她强调,要绷紧思想之弦,聚焦难点问题,强化安全责任,以严实的作风,能快则快全力推进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每天都有新进展、每周都有新变化、每月都有新形象。

·3月11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全省、南通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精神,研究我区《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成立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方案》《区委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组建区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的方案》;研究《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聚力“三个高质量”实施“五大新工程”的意见》等。郭晓敏强调,全区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聚力“三个高质量”,实施“五大新工程”,确保海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在新赛道中跑出加速度、勇当领跑者。

·3月1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沿江风光带规划建设情况。她强调,沿江生态景观带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沿江生态景观带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系统推进、加快实施,把海门沿江打造成为有特色、有亮点的最美生态景观带。

·3月12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倪永平等区四套班子领导来到临江新区东布洲长滩公园西北侧,与驻地官兵、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青团员代表、妇女代表等550多人一起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美丽海门再添新绿。

·3月12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作动员讲话,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迅速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夺取新的伟大胜利。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倪永平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3月13日,我区召开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南通相关会议精神,对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分解交办年度目标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沈旭东参加会议。他要求提高认识、明确重点、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快启动、快推进、快见效,全力打造美丽江苏“海门样板”。

·3月1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为全区政法干警上专题党课。她强调,全区上下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明纪律、最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强基铸魂、擎旗奋进,全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海门勇当领跑者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3月17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公园绿地项目建设情况。她强调,要按照“建设水清景美花园城市”的目标要求,坚持科学定位,突出规划引领,高品质、高质量加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打造精致优美生活空间,提升居民宜居环境,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月17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余东镇、悦来镇调研。她强调,要紧紧抓住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叠加机遇,加快产业集聚,做大经济总量,打造自身特色,提高发展质量,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海门勇当领跑者争作贡献。

·3月18日,全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严密高效组织,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严更实的作风,圆满完成换届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3月2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带队,调研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地梳理分析河道污染防治问题,要求压实责任、查找源头、快出方案、强化治理,全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3月20日,区政府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党组成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续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的崭新篇章努力奋斗。

·3月23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正余镇、四甲镇调研。她强调,区委“聚力‘三个高质量’、实施‘五大新工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要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只争朝夕、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好局、起好步。

·3月2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会见了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阎卫东一行,就共建研究生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3月2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 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海门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方案》《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建立区领导挂钩联系“十个一”工作制度的意见》《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弘扬张謇精神 建设张謇故里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郭晓敏强调,要弘扬张謇精神,凝聚思想共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化、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发挥“产业发展强支撑、科创转化首选地、对接沪苏桥头堡、城乡一体新示范”四大作用,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

·3月28日,南京市海门商会成立大会暨海门投资环境推介会在宁举行。原江苏省委副书记顾浩,原江苏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杨勇,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宋家新,原省经贸委副主任顾瑜芳,原省经信委一级巡视员秦雁,原常州军区司令员陆平等嘉宾参加会议。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会议。

·3月30日,全省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总结表彰大会召开,海门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区委书记郭晓敏在大会上发言,她表示,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将全面对标苏南,加快跨江融合,勇当新时代全省高质量发展先锋,为南通“万亿再出发”,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给极不平凡的2020年和“十三五”留下了一个里程碑式的注脚;“奋斗”,则为2021年和“十四五”给出了一个鲜明的指向。

·3月31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来海,实地调研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情况,对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速度给予充分肯定。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通州湾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陆卫东陪同调研。区委书记郭晓敏汇报了海门项目建设、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推进、集疏运体系建设等情况。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陪同调研。

·4月2日,区委书记、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党建引领工程动员会。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南通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推进党建引领工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委副书记徐加明出席会议。

·4月3日,世纺广场项目推进会召开。区委书记郭晓敏在会上强调,世纺广场是南通家纺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功能性项目,要按照南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系统思维,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发扬攻坚精神,全力以赴确保世纺广场项目如期开工。

·4月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调研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地考察招商局豪华邮轮研发中心(研究院)、謇公湖科创中心、华美信息产业园项目和创新中心拟选址地块,详细了解开发区科创载体规划建设情况。

·4月8日,南通市召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动员推进会,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在海门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4月1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带领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赴三厂工业园区调研,他要求三厂工业园区抢抓发展机遇,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

·4月13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赴海门港新区调研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情况,并主持召开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会议。她强调,要按照“装备一流、环保一流、品牌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的战略目标和9月26日第一台高炉点火的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破解难题,强化服务、主动履职,加强协同、沟通联动,全力以赴把中天绿色精品钢项目建设成为示范项目、标杆项目,打造现代化钢城。

·4月13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北部新城建设,强调北部新城是海门新一轮城市发展的核心区,要按照提速、提质、扩容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着力发展总部经济,把北部新城打造成为产城融合的示范区,提升海门城市发展能级。

·4月13日,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点评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研究部署查纠整改环节任务,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开展。区委书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沈旭东主持会议。

·4月15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围绕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郭晓敏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更好地从党的百年伟大征程中汲取前进动力,为高起点启新程,高质量开新局,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参加学习。南通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副组长施春雷带队专程来海指导,并作点评讲话。

会上,郭晓敏对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篇目进行了领学。沈旭东、姚胜、施俊围绕“学党史·悟思想”作了专题研讨交流。

·4月1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文化中心剧院项目、府南绿廊建设情况,强调要按照既定部署,加快推进府南板块重要功能性项目建设,提高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城市人居品质,增强城市创新创业、综合承载和公共服务能力,使海门成为创业者称赞、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更高质量融入南通主城。

·4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调研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区镇坚持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奋力攻坚,全面打赢房屋征收搬迁攻坚战,加快推进城市建设。

·4月20日,区委书记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工作;研究《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全区“五大新工程”推进情况及督查情况汇报等。郭晓敏强调,近期,区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意见方案,初步构建起了高质量开新局的“四梁八柱”,各部门、区镇要全面领会、认真梳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讲规矩、知敬畏,强弱项、补短板,实推进、严督查,聚力“三个高质量”、实施“五大新工程”,以严实作风确保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4月21日,2021中国海门经贸投资洽谈会暨第二十六届中国海门金花节今日在区会展中心开幕,300多名中外宾朋云集海门,应邀参加活动。昨日下午,区委书记郭晓敏,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会见了新加坡俐马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汉龙、南通三江置业有限公司总裁冯树宾、中国航天八院产业发展部副部长潘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云与计算BG副总裁韩柏等嘉宾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倪永平参加会见。

·4月21日,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郭晓敏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区委“聚力‘三个高质量’、实施‘五大新工程’”的战略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重点、靶向发力,切实扛起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使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沈旭东传达了南通市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4月22日,2021中国海门经贸投资洽谈会暨第二十六届中国海门金花节在区会展中心开幕。南通市副市长赵闻斌,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原司长唐元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区委书记郭晓敏致辞,向9位招商大使颁发聘书。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作投资环境推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区政协主席倪永平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开幕式。

·4月23日,“张謇故里·诗画海门”文旅产业招商推介会举行,推出两条张謇文化旅游线路,并发布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策划方案。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推介会并致辞。

·4月23日,作为2021年中国海门经贸投资洽谈会活动之一的楼宇(总部)经济产业招商推介会举行,共签约6个重点总部经济项目,总投资近90亿元。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出席会议并致辞。

·4月25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走进机关、社区、企业等挂钩联系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调研。她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4月26日,区委书记郭晓敏调研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她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以绣花功夫精雕细琢,完善运营管理,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月29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区委书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人才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在新起点上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奋力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构筑人才新高地,为推进“三个高质量”、勇当领跑者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沈旭东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