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苏韵乡情”南通专场活动采购配套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3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以综合得分为最高分确定服务供应商。
4.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1)采购内容:现场布置搭建,包括并不仅限于大屏、音响、舞台、展位、氛围设计制作等;策划执行、视频制作、舞台监督服务、节目创意策划等;其他完成活动所必需的配套服务,包括并不仅限于现场启动环节,以现场活动实际需要为准。(具体见第三条“评分标准”条款中的报价项目)
(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必须保证搭设的舞台及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任何问题;
(3)安全要求:用于现场的舞台及背景安全牢固,确保活动过程中能安全顺利进行,一切因舞台搭建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从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4)其他要求:上述1-3条为本次活动成交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成交人还需在成交后一天内提供一份完整的活动策划方案(请所有供应商提前准备,磋商成交人按要求提供),若成交人提供的完整策划方案满足不了招标人(主办方)要求且一天内不能按招标人(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到位,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5.履约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6.履约地点:具体位置由采购单位指定为准,需提前进行勘测。
二、供应商资料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自行参与的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必须提供,见附件)。
6.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必须提供,见附件)。
7.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8.现场勘察承诺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各供应商提交前必须加盖供应商主体单位公章,同时上述资料必须在证件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得缺少,否则取消磋商资格。
三、评分标准
(一)商务技术分:7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价格分(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
项目清单(见附件)
四、报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价清单进行分项报价(见附件),报价清单单独密封。
2.报价需包含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税费、运输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
3.报价的产品小数点后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4.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五、投标文件制作事项: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付款方式:
在合同约定的活动安全顺利结束,待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方开具有效发票,一个月内采购方全额付清活动费用。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00。
2.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15楼东南角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3-82297376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